寄單證明亦稱“寄樣證明”。是指受益人(出口商)在貨物裝運前後的一定時期內,向申請人(進口商)或指定人作出的某項證明,證明受益人(出口商)已把契約和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郵寄給了對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寄單證明
- 詞性:名詞
- 主要內容:單據名稱、證明內容等
- 作用:向有關方面證實某件事實
寄單證明的主要內容,寄單證明的作用,
寄單證明的主要內容
寄單證明的主要內容包括:單據名稱、證明內容、出單日期、公司名稱等。寄單證明的內容和格式無統一規定,應根據實際業務和信用證的要求自行設計。
寄單證明的作用
(1)向有關方面證實某件事實;
(2)證明已經履行某種義務或完成某項工作;
(3)作為議付單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