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統計局

宿遷市統計局

宿遷市統計局是宿遷市人民政府的一個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統計局
  • 外文名:Suqian Municipal Bureau of Statistics
  • 黨組書記、局 長:張莉萍 
  • 內設機構:辦公室、統計執法監督處、工業統計處等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和管理全市各類統計調查制度,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核算全市及縣(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及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業、工業、建築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房地產業及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公布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金融、交通、郵電、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地質勘查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人口就業、社會發展、人民生活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公布資源、房屋、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註冊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等各類統計監測評價,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和推進各部門、各行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八)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九)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組織實施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開發套用,協調和指導全市現代化統計體系建設。
(十)落實全市統計法治監督責任,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市統計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加強和推進統計隊伍建設,協助地方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 長   張莉萍: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政(行)風建設、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以書:負責統計政策法規、貿易外經統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社情民意調查、法治建設和綜治(平安)建設工作。分管統計執法監督處、貿易外經統計處。負責市統計學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邵志強:負責辦公室工作、文稿檔案、幹部人事、財務管理、教育培訓、宣傳、社會發展統計、人口和就業統計、文化產業統計、經濟普查、鄉村振興、文明城市長效建設、雙擁、信訪、保密、政治生態建設、政務公開、“三定方案”職能履行、統計信息化建設、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名錄庫建設、共青團、工會工作。協助張莉萍同志負責黨的建設、意識形態、政(行)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科技和人口就業統計處、計算中心、普查中心。聯繫宿遷調查局基層工作處。
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  磊:負責工業統計、生態資源統計、農村統計、住戶調查、招商引資、向上爭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分管工業統計處、農調隊。聯繫宿遷調查局生態資源統計處。
總統計師  魏  麗:負責綜合核算、統計監測、投資統計、統計設計管理、服務業統計、課題研究、新聞發布、高質量發展量化考核、重點改革任務、婦聯工作。協助張莉萍同志負責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兼任局新聞發言人,網路新聞發言人。聯繫宿遷調查局專項監測統計處、服務業統計處。
四級調研員  楊征平:受局黨組書記、局長張莉萍同志委託,協助郭磊同志負責招商引資、農村統計、住戶調查工作。
宿遷調查局四級調研員  丁必軍:受局黨組書記、局長張莉萍同志委託,協助王以書同志負責統計政策法規工作。
在領導班子分工負責的基礎上,遇有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由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後勤服務等工作;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各項經費的預算、核算、決算工作;承辦統計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協助地方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的有關工作;協助開展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和機關外事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
(二)統計執法監督處(政策法規處)。組織實施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和其他重大統計違法行為;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承辦“雙隨機一公開”有關事務;組織指導全市統計信用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對局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承辦監督民間統計調查活動;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國民經濟核算處)。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核算和管理全市及縣(區)地區生產總值;承擔高質量發展等監測評價考核方面的工作;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含部門數據);組織擬訂實施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統計全程質量管理制度;依法審批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承擔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市縣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和社情民意調查。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開展資源環境核算工作,探索牽頭編制全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指導縣(區)開展相關工作;指導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開展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統一管理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數據;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四) 工業統計處(能源資源環境統計處)。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統計調查;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能源、資源、環境、氣候統計制度;綜合整理和提供工業統計數據;利用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工業運行及景氣狀況進行監測;負責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統計基礎工作;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全市能源消費總量與強度“雙控”考核監測;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環境、溫室氣體排放綜合統計報表制度;協調負責能源生產消費、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統計工作及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綜合評價;進行統計分析。
(五)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 貿易外經統計處(服務業統計處)。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全市服務業企業、網際網路相關新經濟、財政金融、交通運輸的統計調查,研究編制服務業生產指數;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財政、金融、稅收、交通運輸、郵電等統計數據;負責協調功能區(開發區、園區、新區)統計工作;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社會科技和人口就業統計處。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文化產業、人口、勞動力、工資、企業用工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婦女兒童、人口、就業、工資和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直屬單位

下轄宿遷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宿遷市計算中心、宿遷市普查中心共3個事業單位。同時受江蘇省統計局委託,代管理江蘇省統計局宿遷調查局。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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