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水務局

宿遷市水務局

宿遷市水務局是宿遷市人民政府的組成機構,縣級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水務局
  • 外文名:WATER CONSERVANCY BUREAU OF SUQIAN 
  • 隸屬宿遷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利(水務)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水利(水務)工作規範性檔案,實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組織編制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和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編制全市防洪、水域岸線利用、河口控制的治理和開發專業(專項)規劃。組織對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重大項目的水資源、防洪等涉水建設項目的論證評價工作。
(三)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對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水務)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雨洪資源利用的工程建設管理,指導水利(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四)統一管理和保護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指導水利(水務)行業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水量分配和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含礦泉水、地熱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開發利用工作。組織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城市供水公報。
(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監督實施,監測河流、湖泊、水庫和地下水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按規定核准套用水源地設定,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並參與水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涉水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水)許可證審批,組織新建涉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預評審,發布全市水質監測簡報;協助市環境保護局處理跨縣(區)水污染事故。
(六)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負責全市節水用水工作,編制節水用水規劃,擬訂行業用水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全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協調、仲裁處理部門間和跨縣(區)水事糾紛,管理和指導水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牽頭負責省委託管理和市管河湖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八)擬訂市水利(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市以上財政性水利(水務)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研究水利(水務)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指導水利(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市水利(水務)工程的基本建設和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重要水利(水務)工程的建設和質量監督。組織編制、審查重點水利(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重點水利(水務)工程的項目稽察工作。負責指導水利(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組織、指導全市各類水利(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參與或指導流域和區域骨幹河道、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與開發,負責市屬水利(水務)工程的運行管理。按規定指導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農村水利(水務)工作。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鄉鎮供排水、農村河道疏浚整治、農村飲水安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丘陵山區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
(十二)負責水利(水務)科技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水利(水務)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指導水利(水務)信息化工作。
(十三)負責擬訂中心城市污水管網建設規劃,負責中心城市排水河道、排水建築物及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所獲榮譽

2020年2月6日,被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江蘇省水利廳授予“江蘇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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