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民防局

宿遷市民防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宿遷市,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民防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省份:江蘇省
  • 職能:負責人民防空有關日常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中央軍委關於民防(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防(人民防空)工作的實施細則和措施。
(二)負責編制全市民防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應急預案,制訂全市年度民防工作計畫。負責制訂全市民防宣傳、教育計畫並督促貫徹實施。組織全市民防(人民防空)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
(三)負責擬訂市民防指揮系統轉入戰時體制方案。制訂和修訂城市防空襲預案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制訂城市人口疏散計畫;組織進行民防(人民防空)演習;組織開展全市民防(人民防空)指揮設施建設;完成市委、市政府、軍分區賦予的有關民防(人民防空)任務。
(四)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監督檢查人民防空財務管理規定和制度執行情況;監督人防工程建設計畫、設計、質量、技術和造價管理;承擔已建人防工程的維護、使用安全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開展內部審計。
(五)統一組織實施全市單獨修建或結合地面建築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監督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築建設;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人民防空防護等事項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六)負責人民防空整體平戰結合,負責人防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民防專業隊伍、民防志願者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防(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及信息化工程建設和管理,保障戰時和應急情況下全市民防(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
(七)組織開展全市民防(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研究,負責民防科技情報、項目和成果管理,指導民防科學技術研究機構建設。
(八)負責市委、市政府民防(人民防空)指揮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戰時保障市委、市政府組織指揮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民眾防空疏散掩蔽,組織構築應急人民防空工程,接受、傳遞、發放空襲警報,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消除空襲後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軍分區和省民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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