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宿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宿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宿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0年11月,獲得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宿遷市
  • 所獲榮譽:2020年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 所屬部門:宿遷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政策指導、業務考核、監督檢查工作,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各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擬訂相關政策規劃。
(二) 研究分析各國發展動態和政策走向,圍繞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決策的建議。
(三) 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我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工作。
(四) 統籌安排並承辦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
(五) 接待來我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承辦外國有關人員來訪事宜。指導全市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建設工作。
(六) 承擔我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國際組織的業務聯繫和交涉工作。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初步審核和向上報批工作。
(七)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或審批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事項,承擔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證照申辦業務。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
(八) 承辦我市對外交往事務,歸口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和其他單位結好與交往事宜。指導我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承擔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有關工作。
(九) 指導有關部門管理來我市的外國人工作,依法保障來我市外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海外僑務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我市社會組織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協調指導我市境外機構、公民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涉外應急事務處理。
(十) 負責我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
(十一) 主管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事務。
(十二)指導我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日常工作。
(十三)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宿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內設4個職能處室,分別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處(涉外事務處)、秘書處、出國管理處(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事務處)。
(一)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處(涉外事務處)。承擔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部署和要求;組織制定我市對外工作計畫;組織起草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承擔綜合性外事調研工作;研究涉外領域重點問題,在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指導下,為全市外事工作決策提供建議;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辦理各縣(區)、市各功能區和各部門報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外事問題的請示、報告;承擔管理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境外機構及人員的來訪工作;負責外國有關人員來訪邀請事項,按授權核發《外國人邀請核實單》;承辦與駐華使領館的交涉事宜;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留學生、進修生工作;承辦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有關工作;負責海外僑務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我市社會組織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協調指導我市境外機構、公民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或參與有關涉外會談、會晤工作;負責全市國際會議的初步審核和向上報批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負責簽證及因公護照、港澳通行證(簽注)、APEC商務旅行卡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協調指導全市外事禮賓工作;承擔來我市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工作;指導全市對外新聞交流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擔管理外國常駐和臨時來訪記者工作;參與審核本地區重要涉外報導文稿;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管理和聯絡工作。
(二)秘書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黨務公開工作;負責目標考核、改革、策應扶持、政務公開、文明創建、雙擁、信息調研、入口網站、檔案、機要、保密、結對幫扶、宣傳、來信來訪、綜治、法治、群團、工會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後勤管理、內賓接待、會務、綜合文字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重要活動組織、重要事項督辦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幹部等工作。
(三)出國管理處(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統籌地方外事工作;承擔全市友好城市事宜的綜合協調,牽頭辦理締結友好城市的向上報批手續;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辦理有關出訪任務的報批手續;根據授權審核或審批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因公臨時赴港澳地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承擔宿遷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推動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四)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事務處)。在省外辦指導下,研究分析國際形勢和政策動向;貫徹執行國家對亞洲、歐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地區、國家往來的政策;開展我市與各國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制定並實施交流合作項目;承辦各地區、國家出訪、來訪的有關事項;指導友好城市間基層單位結好事項;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制定並實施我市與港澳地區年度交流計畫;推動我市與港澳地區在經貿、科教、文體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協調我市駐港澳機構、企業的有關事務;承擔我市與港澳民間交往的有關審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相關事務。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現任領導

主任:張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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