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環境保護局

宿松縣環境保護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並監督執行環境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松縣環境保護局
  • 性質:政府單位
  • 隸屬:宿松縣人民政府
  • 管轄範圍:宿松縣
主要職責
(一)
(二)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生態保護規劃和小城鎮環保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參與編制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監督管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三)對全縣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棄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的監督,負責放射源安全的統一監管。
(四)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向縣政府提出新建市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的建議和新建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議;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
(五)指導和協調解決各鄉鎮、各部門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縣內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六)貫徹執行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七)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規定審核審批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建設。
(八)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參與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制定工作,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工作制度和規範;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信息網;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管理全縣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協調國家批准的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縣內履約活動。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宿松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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