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容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委會[2001]37號)、《中共容縣委員會、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容縣直屬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容發[2001]39號)、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地)縣糧食機構設問題的通知》(桂編[2001]71號)精神,保留容縣糧食局。容縣糧食局是容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糧食工作的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容縣糧食局
- 所屬地區:容縣
- 官方另外:糧食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強化的職能。受縣人民政府及縣發展計畫局的委託,抓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管理工作;抓好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的管理和糧食安全工作,抓好國家、自治區、市、縣儲備糧的管理工作,包括收儲、輪換、拋售工作;協同工商等部門抓好糧油市場的管理,貫徹落實《糧食收購條例》和《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抓好計畫內糧食調撥工作,保障城鎮居民和軍隊糧食供給及災區糧食供應。
(二)弱化的職能。縣外糧油的採購組織工作;進出口糧油的管理工作;糧食企業的生產經營指導工作;糧油加工業、飼料業的指導工作。
主要職責
容縣糧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市、縣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容縣糧食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並具體落實。
(二)負責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總體方案和中長期計畫,提出收儲、輪換、動用縣儲備糧的建議。
(三)指導和協調全縣各地糧食倉儲建設、維修改造及監督、指導全縣各地糧食儲藏和農村糧食儲藏工作,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定購任務的落實,管理糧食財務。
(四)負責容縣所屬各地計畫內的糧食套櫻整調撥、運輸管理工作,保障城鎮居民和軍隊糧食供給,指導和幫助災區、庫區和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
(五)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和縣.儲備糧的建議;根據縣政府委託,起草有關糧食流通和縣糧食管理陵腿乎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執行;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和維修改造計畫,按國家規定的基頸婚判籃本建設程式和管理許可權報批;提出糧食定購價格、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以及儲備糧油、進出口糧油等價格的原則。
(六)指導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縣行業職工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承擔行業統計。
(七)制定縣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縣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縣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受中央、白治區、玉林市委託代管國家、自治區、市儲備糧。
(八)負責管理協調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勞資、教育工作。
(九)協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會同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好糧油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容縣糧食局設3個職能股。
(一)政工秘書股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制訂局機關的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會務、保衛、保密、信訪、提案、接待和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寒驗欠試製、勞動工資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配編制1名,股長1名。
(二)調控監督股
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總體力案;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定購任務的落實及糧食調撥運輸,保障城鎮居民、軍隊糧食供箋;組織枋調財政、信貸、稅收、工商等有關法規、政策的落實.研究提出驗屑汗糧食定購價格、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以及儲備糧油、進出口糧油等價格的原則建議;提出收儲、動用縣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和幫助災區、庫區和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研究提出縣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輪換、銷售、進出口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全縣糧食財務管理和本局財會管理;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的協調事務、行業統計和信息統付達付計工作。配編制1名,股長1名。
(三)綜合股
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的行業指導,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扭虧增盈;負責承辦縣儲備糧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並監督檢查落實,擬訂縣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組織擬訂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辦法、有關技術規範;研究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和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維修、改造計畫,指導和協調地方糧食倉儲建設:承辦大中型糧食儲運、加工項目及政策性貸款項目有關業務工作和糧食倉儲管理工作,負責縣詢腿直屬糧庫的管理;負責全縣各地糧庫和社會倉儲設施儲存儲備糧的資格審查和定點.制訂有關的制度、辦法:並督促執行;監督檢查縣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代管國家儲備糧、自治區儲備糧、市儲備糧;協同工商等部門加強對糧油市場的管理;指導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的職工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推廣;組織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評定和工人技術職務(職稱)評審工作。配編制1名,股長1名。
人員編制
容縣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內設股領導職數3名。
(二)調控監督股
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總體力案;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和協調國家糧食定購任務的落實及糧食調撥運輸,保障城鎮居民、軍隊糧食供箋;組織枋調財政、信貸、稅收、工商等有關法規、政策的落實.研究提出糧食定購價格、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以及儲備糧油、進出口糧油等價格的原則建議;提出收儲、動用縣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和幫助災區、庫區和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安排以工代賑和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研究提出縣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輪換、銷售、進出口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全縣糧食財務管理和本局財會管理;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的協調事務、行業統計和信息統計工作。配編制1名,股長1名。
(三)綜合股
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的行業指導,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扭虧增盈;負責承辦縣儲備糧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並監督檢查落實,擬訂縣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組織擬訂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辦法、有關技術規範;研究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和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維修、改造計畫,指導和協調地方糧食倉儲建設:承辦大中型糧食儲運、加工項目及政策性貸款項目有關業務工作和糧食倉儲管理工作,負責縣直屬糧庫的管理;負責全縣各地糧庫和社會倉儲設施儲存儲備糧的資格審查和定點.制訂有關的制度、辦法:並督促執行;監督檢查縣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代管國家儲備糧、自治區儲備糧、市儲備糧;協同工商等部門加強對糧油市場的管理;指導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的職工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推廣;組織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評定和工人技術職務(職稱)評審工作。配編制1名,股長1名。
人員編制
容縣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內設股領導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