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縣水利局

(一)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有關水事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水資源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三)擬定全縣用水計畫和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容城縣水利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容城縣
  • 職責: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和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重點搞好城市水源地保護;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不同功能區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流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督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鄉鎮間水事糾紛。
(六)擬定全縣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供水;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的資產、價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監督管理水利系統國有資產。
(七)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的立項申請和報批;組織重點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主管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八)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主要河道、水域的治理和開發;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安全監管。
(九)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城鄉供水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管理全縣水利科技、職工教育及對外技術經濟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徵收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十二)積極配合完成南水北調工程,徵收南水北調基金。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職責:協助局領導對各股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全、提案督辦、重大會議組織、宣傳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和規章制度建設。承辦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社會保險、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水利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全縣水利系統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水利的資產、價費、稅收、信貸、財務等調節政策,對全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工作並負責監督。
(二)綜合股職責:組織擬定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辦水利基建項目建設書和可行性報告的立項申報和報批;組織水利工程建設和驗收;負責水利綜合統計;負責水利工程勘察設計。負責河道的管理與保護,擬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負責全縣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對全縣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全縣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不同功能區水域排污的控制,擬定全縣用水計畫和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城鄉供水、水資源規劃工作。負責全縣農田水利、灌區、井灌、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鎮供水、農村節約用水工作及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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