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容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容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容城縣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8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容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地區:容城縣
  • 職責:負責全縣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計畫和部署;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負責全縣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核轉)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負責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協助當地政府培育發展市場體系。
(五)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六)負責契約行政監管,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業及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七)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八)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的保護。
(九)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負責本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裝備、審計、紀檢監察、黨群工作及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法制建設工作。
(十二)指導有關社團的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綜合材料的起草,負責文書檔案、保密、機要管理和機關安全工作;負責督促檢查、信息、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宣傳工作;負責來人接待、對外聯絡及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各類業務學習、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工青婦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監察室:負責本單位幹部廉潔自律、違法案件查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受理民眾對工商幹部違紀情況的信訪舉報以及幹部違紀處分的申訴、複議工作;負責執法監察、政務公開工作。
(三)財務裝備科:負責本單位財務裝備、票據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經費預算決算和計畫編制、執行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四)法制科:負責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負責法制宣傳普及工作。
(五)註冊管理科:負責轄區所屬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負責轄區內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核定(核轉)註冊單位名稱,核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它經營單位的證照,實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登記註冊與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工商所對轄區經營單位和個人的註冊行為進行監管。
(六)經濟檢查科:負責監督檢查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對商標和廣告的監督管理,查處商標侵權和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查處上級交辦的案件和轄區內發生的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查辦上級授權、委託的案件,配合組織聯辦案件查處工作。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負責受理消費者的申訴和舉報,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爭議,有效減少消費糾紛;組織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開展商品質量監測;指導“一會兩站”工作;為消費者提供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諮詢等服務。
(八)市場規範管理科(契約監督管理科):負責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查處市場內的違法違章行為;開展市場巡查、市場創建活動;開展市場專項治理;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經紀活動,查處經紀違法案件;負責契約行政監管,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組織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登記,監管拍賣行為;組織“守契約、重信用”企業活動。指導工商所市場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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