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電圍欄激勵器的特殊要求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09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135993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Fence Energizers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6頁
- 開本:16
- 定價:33.0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電圍欄激勵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91-2008)(IEC 60335-2-76:2006(Ed2.1)》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部分的附錄A、附錄AA、附錄CC為資料性附錄,附錄B、附錄BB為規範性附錄。
圖書目錄
前言
IEC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定義
4一般要求
5試驗的一般條件
6分類
7標誌和說明
8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9電動器具的啟動
10輸入功率和電流
11發熱
12空章
13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14瞬態過電壓
15耐潮濕
16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17變壓器和相關電路的過載保護
18耐久性
19非正常工作
20穩定性和機械危險
21機械強度
22結構
23內部布線
24元件
25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
26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
27接地措施
28螺釘和連線
29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
30耐熱和耐燃
31防鏽
32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
附錄
附錄A(資料性附錄)例行試驗
附錄B(規範性附錄)由充電電池供電的器具
附錄AA(資料性附錄)用於獨立控制主脈衝開關器件的開關速度的電路
附錄BB(規範性附錄)電圍欄的安裝和連線說明書
附錄CC(資料性附錄)安防電圍欄的安裝
參考文獻
IEC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定義
4一般要求
5試驗的一般條件
6分類
7標誌和說明
8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9電動器具的啟動
10輸入功率和電流
11發熱
12空章
13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14瞬態過電壓
15耐潮濕
16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17變壓器和相關電路的過載保護
18耐久性
19非正常工作
20穩定性和機械危險
21機械強度
22結構
23內部布線
24元件
25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
26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
27接地措施
28螺釘和連線
29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
30耐熱和耐燃
31防鏽
32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
附錄
附錄A(資料性附錄)例行試驗
附錄B(規範性附錄)由充電電池供電的器具
附錄AA(資料性附錄)用於獨立控制主脈衝開關器件的開關速度的電路
附錄BB(規範性附錄)電圍欄的安裝和連線說明書
附錄CC(資料性附錄)安防電圍欄的安裝
參考文獻
文摘
著作權頁:
4 一般要求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5 試驗的一般條件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適用。
5.2 修改:
試驗方法由下述內容代替:
試驗在交付的兩個激勵器上進行,其中一個進行第18章以外的所有試驗,另一個進行第5章和第18章的試驗。但第22章到第28章的試驗可能在單獨的樣品上進行。
對於A類和c類激勵器,第18章試驗應在另外的樣品上進行。
增加:
注101:如電子電路、電子零件或其他的器件通常採用灌封形式的話,可能需要特殊製備的樣品進行19.11和19.101的試驗。
5.3 增加:
22.108的試驗應在第14章試驗之前進行。所有器具都應進行14.101規定的試驗。
如果任何一個電子元件在第14章試驗中損壞,則第19章試驗應進行兩次,其中一次在之前而另一次在用新的電子零件代替損壞的電子零件之後。
5.5 增加:
將激勵器安裝在與設計位置偏離不大於15°的正常位置。然而,如果激勵器提供有正常位置的調整裝置,如酒精水平計,則激勵器應調整到在正常位置的±2°範圍內。
將圍欄電路的接地端子與大地相連。如果沒有指明哪個輸出端子用於接地,則將產生最不利結果的端子接地。
5.8.1 增加:
對於電池連線端子沒有極性指示的A類、B類、C類和D類激勵器,應使用電壓極性較不利的電源代替電池。
對於供電端子沒有極性指示的電池驅動激勵器,應使用較不利的極性。
對於電網驅動激勵器和可連線電網電源的電池驅動激勵器,電網電源供電的參考源阻抗應為(0.4±j0.25)Ω。
5.101 所有激勵器均按電動器具進行試驗。
4 一般要求
GB 4706.1—2005的該章適用。
5 試驗的一般條件
GB 4706.1—2005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適用。
5.2 修改:
試驗方法由下述內容代替:
試驗在交付的兩個激勵器上進行,其中一個進行第18章以外的所有試驗,另一個進行第5章和第18章的試驗。但第22章到第28章的試驗可能在單獨的樣品上進行。
對於A類和c類激勵器,第18章試驗應在另外的樣品上進行。
增加:
注101:如電子電路、電子零件或其他的器件通常採用灌封形式的話,可能需要特殊製備的樣品進行19.11和19.101的試驗。
5.3 增加:
22.108的試驗應在第14章試驗之前進行。所有器具都應進行14.101規定的試驗。
如果任何一個電子元件在第14章試驗中損壞,則第19章試驗應進行兩次,其中一次在之前而另一次在用新的電子零件代替損壞的電子零件之後。
5.5 增加:
將激勵器安裝在與設計位置偏離不大於15°的正常位置。然而,如果激勵器提供有正常位置的調整裝置,如酒精水平計,則激勵器應調整到在正常位置的±2°範圍內。
將圍欄電路的接地端子與大地相連。如果沒有指明哪個輸出端子用於接地,則將產生最不利結果的端子接地。
5.8.1 增加:
對於電池連線端子沒有極性指示的A類、B類、C類和D類激勵器,應使用電壓極性較不利的電源代替電池。
對於供電端子沒有極性指示的電池驅動激勵器,應使用較不利的極性。
對於電網驅動激勵器和可連線電網電源的電池驅動激勵器,電網電源供電的參考源阻抗應為(0.4±j0.25)Ω。
5.101 所有激勵器均按電動器具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