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用具業務審計是指對家具用具購進、領用、保管、清查盤點等業務活動所進行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1)審查家具用具的劃分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有無將固定資產列為家具用具而占用流動資金的情況;(2)審查家具用具的購進是否按實際需要編制購置計畫並經審批,有無超計畫購置的現象:(3)審查控購商品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入庫驗收手續制度是否完備、有效;(4)審查家具用具領用是否有規定的使用期限和發放範圍,有無交舊領新的規定,領用的憑證手續制度是否完備、有效,是否有保管制度,能否定期保養維修;(5)審查家具用具清查盤點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核對帳實、盤盈盤虧如何處理,是否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6)審查對清理報廢的家具用具,是否經過有關人員共同鑑定,報經領導審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