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產業鏈品質星級評定準則第4部分:家具售後服務

《家具產業鏈品質星級評定準則第4部分:家具售後服務》是2019年06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具產業鏈品質星級評定準則第4部分:家具售後服務
  • 外文名:Criteria for quality stars assessment of furniture industrial chains - Part 4: After-sales service of furniture
  • 標準編號:T/SZFA 1001.4—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3月19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6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顧浩飛、劉青、楊麗娜、魏文超、章雅玲、林秀賢、王梅林。

起草單位

深圳市家具行業協會、深圳家具研究開發院、深圳市賽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家具產品售後服務品質星級評定的要求和具體辦法。 本標準適用於家具產品售後服務品質星級評定活動。

技術內容

家具售後服務的品質星級評定主要對家具售後服務提供者,從售後服務管理體系、產品服務、顧客服務、廢棄家具及包裝處置等方面依據相關打分細則採取打分制對售後服務提供者進行評定。總分為110分,其中售後服務管理、產品服務、顧客服務為基礎分,總計100分。廢棄家具及包裝處置為附加分,總計10分。總得分達80分及以上者,獲“品質三星”;總得分達90分及以上者,獲“品質四星”;總得分達95分及以上者,獲“品質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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