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婚姻

宦官婚姻是建立在大批婦女痛苦之上的一種殘酷畸型的婚姻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宦官婚姻
  • 時代:唐代
  • 類型:3類
  • 關係:婚姻關係
可是儘管宦官婚姻如此殘酷無情,由於種種原因,唐代的宦官娶妻並不困難。這個時代與宦官建立婚姻關係的,主要有如下幾類家庭:
第一類是官僚家庭,與其通婚者多為高層宦官。如右神策軍中尉孫榮義的前妻,為驃騎大將軍、贈開府儀同三司郭全羽之女;軍容使、內侍監仇士良之妻胡氏,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子賓客兼御史大夫、贈戶部尚書胡承恩之女;左神策軍中尉劉弘規之妻李氏,為太子賓客兼侍御史李文皓之女。還有皇帝親自為宦官娶妻的事例。李輔國權勢正盛之時,唐肅宗曾為其娶故吏部侍郎元希聲侄元擢之女為妻,並將元擢遷為梁州長史,元氏家族為北朝舊士族,故肅宗以其家之女嫁與李輔國,以抬高其社會地位,示以恩寵。宦官能娶到大家閨秀必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多數具有一定地位的宦官來說,如果不願與平民結親,普通官吏之家的小家碧玉便是其最理想的選擇對象。官僚與大宦官聯姻,是官僚勢力與宦官勢力聯合的表現。至於普通小官吏與宦官聯姻,有迫於宦官權勢壓力的因素,但也不排除有人想藉此飛黃騰達,撈取政治上的好處。
第二類是宦官家庭,即宦官之間的相互通婚。這類婚姻在唐代宦官中占較大比例。宦官之間互為婚姻主要是門當戶對,擇偶方便,此外也有通過聯姻以建立更為密切的政治聯盟,以便親黨膠固,沆瀣一氣的因素。這一點在上層宦官家族的互通婚姻中表現得最為明顯。
第三類是與平民家庭通婚,這類婚姻多發生在中下層宦官家庭中。宦官與平民結親,實在是不得已之舉。雖說唐代宦官勢力很大,專權擅政,這僅是對一小部分地位顯赫的上層宦官而言,並非所有宦官均有此權勢。對大部分宦官來說,不要說與官僚之家,就是與普通官吏聯姻也是很困難的,因此只好退而與平民通婚。平民百姓與宦官通婚,不能排除宦官以勢強娶的情況發生,更多的恐怕還是由於其生活貧困而被迫嫁女。
在中國古代社會,貧苦人口必定占多數,這就為宦官普遍地娶妻養子提供了可能的社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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