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讀式播音

宣讀式播音,是指新聞播音表達方式之一。適用於法令、公告、決議等檔案的播音。是書面語言的口頭轉述形式。這種表達方式文字力度較強,語句規整、語氣莊重,是在解放戰爭時期的人民廣播中宣讀戰報、政令等檔案時形成的。播音速度較慢,對社會輿論有重要影響。

新聞播音的語言表達樣式:播講式、宣讀式、談話式。
宣讀式:是三種語言樣式中規整性要求最嚴的一種。宣讀的稿件不允許做口語化處理,必須一字不差的照原樣播出,鄭重宣告是這種樣式的基本特色,它的規整性要求最強,口腔控制力度最大,氣息控制最沉,語流速度最慢,它既要發布新聞的新鮮感,又要發布重要訊息的嚴肅感和持重感。
套用範圍:國家大法、法令、公告、章程、公告、布告、任免名單等特殊體裁,運用範圍較窄,但卻是語言動力的“硬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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