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2015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宣漢縣2015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是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年10月23日印發的方案。

宣漢縣2015年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全縣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進一步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完善火災應急救援體系,切實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依法整治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全國“兩會”以及重要節日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時間安排
2015年11月至2016年全國“兩會”結束。
三、重點對象
(一)公共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賓館、飯店、社會福利機構、託兒所、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易燃易爆危險品充裝、供應、銷售企業及其它可能形成爆炸、火災及有毒氣體泄漏的場所、罐區等;
(三)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等多種用途混合設定的“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城市棚戶區、易燃建築密集區,彩鋼板違章建築,勞動密集型企業;
(四)高層地下建築、城市大型綜合體等高危場所;
(五)旅遊景點、車站。
四、工作任務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是落實消防工作領導責任。組織召開消防安全委員會全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冬防”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和行業系統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宣漢縣消防工作考核辦法》要求,落實責任,加強考核,確保2015年度消防工作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是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分管領域消防安全監管,督促本行業系統單位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消防工作主體責任,對消防安全隱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縣經信局要組織開展對工業園區的消防安全檢查;縣教育科技局要組織開展對學校及其它教育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檢查,尤其是以寄宿制學生宿舍為重點的消防安全隱患整治;縣衛生計生局要組織開展對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檢查;縣民政局要組織開展對養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務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縣住建局要組織開展對在建工地、彩鋼板違章建築的消防安全檢查,對物業管理企業和居民住宅小區占用消防車道、消防設施無人維護等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縣交通運輸局要組織開展對客運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的消防安全檢查;縣商務局、縣工商質監局要組織開展對商場、市場等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縣文廣局要組織開展對文物古建築和KTV、影劇院、網咖、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縣安監局要組織開展對易燃易爆生產儲存企業的消防安全檢查;縣糧食局要組織開展對糧食加工企業和糧食儲備庫等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縣城管辦要組織開展對影響消防車救援通行的占道經營、違章搭建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縣公安消防大隊要組織開展對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縣公安局各派出所要組織開展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
三是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地各部門要通過發布公告、分片培訓、集中約談、簽訂責任書等方式,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持證上崗制度,確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70%以上。要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為抓手,確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100%達標。要督促社會單位認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活動,提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切實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
(二)強化消防基層基礎工作
一是加強消防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各地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全面細緻的消防安全調研和分析評估,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深入分析研判冬春火災預防工作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風險區域情況。
二是加快消防規劃制(修)訂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縣發改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要加快編制全縣“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新型城鎮化等規劃體系。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城鄉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專項檢查,確保納入規劃體系的重點鄉鎮、風景名勝區、工業園區均有消防專項規劃,確保在總體規劃中包含消防專篇或明確消防布局、消防車救援道路、消防水源及小型消防站建設等。同時,加快“三合一”、“多合一”場所以及城市棚戶區的升級改造,確保南壩鎮、胡家鎮、土黃鎮於2015年底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設,各地已建消火栓完好率達95%以上。
三是強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各鄉鎮要認真貫徹落實《達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鄉鎮消防隊建設的實施意見》(達市府辦〔2014〕16號)精神,充分依託群防群治力量和社會單位已有的消防組織,建立由3—5人組成、裝備齊全、具有撲救初期火災、疏散人員能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劃定最小滅火單元,建立快速的指揮調度體系,做好初期火災應急處置準備。2015年11月24日前,土黃鎮要完成1個小型消防站建設,並組建1支政府專職消防隊,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組織,將消防安全管理納入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台。
四是改革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開展區域聯防工作試點。各鄉鎮要將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台,確保2015年底前90%的鄉鎮、街道、社區和行政村“格線化”建設達標,各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達100%,並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檔案,基礎信息錄入率達100%。建立健全區域聯防機制,研究制定區域聯防工作制度,推廣區域聯防先進經驗。各鄉鎮要明確至少1個社區牽頭開展區域聯防試點工作,按照“位置相鄰”、“行業相近”等原則,劃定範圍,明確職責,開展區域聯防工作。
(三)重點抓好“八個專項整治”
一是抓好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縣民政局牽頭,按照《民政部 公安部關於組織開展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號)要求,做好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登記造冊,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杜絕各類火災隱患,解決消防行政審批手續欠缺、消防設施設備缺失、人員疏散逃生困難、火災應急演練實效差等突出問題。
二是抓好易燃易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縣安監局牽頭,縣工商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配合,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場所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責任及管理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重點部位滅火應急預案、未按要求建立消防隊伍等突出問題。對消防安全不合格且存在較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依法責令關停,對拒不執行停業整改決定的予以查封;對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單位(場所)要及時列入當地搬遷計畫。
三是抓好工業園區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縣經信局牽頭,按照《達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達州市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達市安委〔2015〕10號)要求,重點整治園區企業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施工、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出口不暢通等突出問題。
四是抓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六加一”專項行動。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本地區本行業重點單位在2015年12月底前落實“六加一”措施,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組織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培訓一次全體員工。同時,要建立1支志願消防隊伍,確保一旦火災發生,能在3分鐘內形成第一處置力量到場撲救。
五是抓好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對夏季消防檢查工作中未合格的宣漢縣婦幼保健院、南壩鎮老街等火災隱患區域進行跟蹤督辦,確保其整改銷案。對整改期間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單位,要依法責令停業整改;對未按時整改銷案的單位,要採取臨時查封等強制措施;對涉及城市規劃和拆遷改造的區域性火災隱患,要制定專門規劃和改造方案,通過設定獨立報警、安裝簡易噴淋、增強巡查巡防力量等措施,確保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六是抓好在建工地和彩鋼板違章建築專項整治。由縣住建局牽頭,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達不到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的辦公、住宿等臨時用房、建築構件、彩鋼板芯材等,要督促使用單位限期拆除或更換為A級不燃材料;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進行臨時查封,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七是抓好醫療衛生行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由縣衛生計生局牽頭,督促醫療、衛生、計生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及時掌握消防安全落實情況。重點對本行業臨時床位占用疏散通道、責任體系不落實、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違章用火用電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
八是抓好建築固定消防設施專項整治。由縣公安消防大隊牽頭,組織縣住建局、縣民政局、鄉鎮社區、公安派出所、物管企業(業主委員會)組成工作專班,重點排查轄區建築固定消防設施的安裝、維護保養情況。縣住建局、物管企業(業主委員會)要及時啟用大修基金,對嚴重損壞的建築固定消防設施進行及時維修;對未委託物管企業管理或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縣民政局、相關社區要積極發動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督促簽訂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契約,對建築固定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確保重大活動期間消防安全
在元旦節、春節、元宵節以及全國、全縣“兩會”等重大活動期間,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節慶活動場所深入全面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縣公安消防大隊要深化消防監督“錯時工作制”,科學部署警力,切實加強火災高發重點時段的消防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全面排查整治轄區“九小場所”火災隱患,大力宣傳“禁放”、“限放”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的管理。
(五)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一是廣泛開展輿論宣傳。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主流媒體和入口網站,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專題報導火災防控工作動態,積極策劃消防宣傳活動,通過高頻次的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廣告,吸引更多民眾關注消防安全;通過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同時,針對冬春火災多發的情況,各地各部門要落實應急人員、裝備,切實做好應急宣傳,第一時間蒐集滅火救援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是深入開展常識教育。強力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網站”活動,督促社會單位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一懂三會”和“三提示”要求。“119”消防周期間,各鄉鎮要廣泛發動民眾參加“三個一”消防宣傳體驗活動,即“查看一次就近滅火器、學習使用一次就近消火栓、帶家人夜間走一次疏散通道”,著力加強社區和家庭消防宣傳教育。同時,針對聖誕、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點和冬春季節火災特點,進一步普及用火、用電和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常識和消防技能。
三是認真開展消防培訓。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集中開展行業內部的消防安全培訓,積極選送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消防專業培訓,全力培育行業、系統的消防安全人才,進一步提升其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各鄉鎮要組織社區、村居委負責人、格線管理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其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各社會單位(場所)要組織全體員工開展消防培訓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員工發現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的“四個能力”。
(六)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
各鄉鎮要及時配備志願消防隊的消防器材裝備,督促消防安全重點企業加強消防設施檢查維護,切實提高初期控火能力。縣住建局要開展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縣公安消防大隊要嚴格落實執勤戰備制度,嚴格遵守火警和應急救援分級規定,在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視情節提高執勤戰備等級,落實值班備勤和全勤指揮制度,切實做好“滅大火、打惡仗”的準備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15年11月24日前)
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本行業實際,制定周密具體、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冬防”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廣泛開展“冬防”工作宣傳,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全面啟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二)檢查治理階段(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2月21日)
各社會單位(場所)要認真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台賬,並及時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縣公安消防大隊要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報告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開展重點抽查和監督執法,對達到重大火災隱患界定標準的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並依法嚴肅處理。縣政府督查室對各鄉鎮、行業主管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履職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並及時通報。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2月22日至29日)
檢查治理階段結束後,各地各相關部門及時進行工作總結。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適時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冬防”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同時,對本地、本部門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形勢進行準確研判,把握火災規律,並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要充分發揮職能職責,建立聯絡協作機制,嚴厲打擊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形成監管合力。縣教育科技局、縣人社局要加強對中小學生、進城務工人員、特殊工種人員的冬季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縣文廣局等部門要加大消防安全知識義務宣傳力度;縣住建局要配合縣公安消防大隊嚴把建設工程消防審核、驗收關;縣民政局要督促社區、鄉村落實對消防弱勢群體人員的監護責任;縣工商質監局要加強對消防產品生產、銷售和使用質量的監督檢查。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領導幹部要分片包乾、靠前指揮、蹲點督導、跟蹤問效。對工作成效顯著、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表揚;對履職不力、工作敷衍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四)暢通信息渠道。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於2015年11月24日前上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及動員部署情況;2015年12月起每月24日前上報“冬防”工作階段性情況;2016年3月4日前上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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