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水務局

1964年2月,宣漢縣水利電力局成立,2001年7月,更名為宣漢縣水利局,2009年12月,經水務體制改革成立宣漢縣水務局。局內設機關股室5個(辦公室、計財股、政工股、水利股、水政股);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水務局;直接管理下屬企事業單位9個(白岩灘水庫工程管理中心、水保局、水產局、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站、勘測設計隊、抗旱服務隊、江河管理所、鄉鎮供水站、忠心水庫管理所),小(1)型水庫管理所8個(涼水井、胡家溝、秧田灣、觀音岩、龍洞灣、團結、明月、石河);全縣共設立片區水利站15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漢縣水務局
  • 成立時間:1964年2月
  • 隸屬:宣漢縣
  • 性質:水利電力局
機構職能,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配套的有關實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水利、水保、防洪、水產等工作計畫,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2、統一管理全縣的水資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縣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定全縣跨鄉(鎮)水的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3、擬定節約用水的規章制度,編制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4、根據國家資源和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水的控制,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審查水庫、河道排污口的設定和擴大。
5、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鄉(鎮)間水事糾紛,查處水事違法案件。
6、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管理、監督、審計,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供水、水產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意見,監督、指導水、水保、水產、防洪資產的管理。
7、編制、審查小(1)型及以下水利工程和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編制報送中型水利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有關資料,組織指導全縣江河、水庫、灘涂地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城市防洪等工作。
8、主管全縣的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管理全縣鄉鎮供水工作。
9、主管全縣水產工作,擬定漁業資源保護規劃,實施漁業環境監測,對全縣水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實行巨觀管理,負責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協調仲裁糾紛,查處漁政案件,指導漁船、漁港的安全監管。
10、主管全縣的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
11、負責水利方面的科技與外事外經工作,組織技術推廣,技術質量標準和規範、規程的監督實施,承辦水利行業對外經濟、 技術合作與交流等涉外事務。
12、指導全縣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
13、承擔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14、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實施技術監督。
15、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解放中路454號
宣漢縣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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