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通知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通知》是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前言,一、統一思想,明確總體要求,二、明確職責,理順管理體制,三、分解任務,建立健全制度,四、強化領導,加強監督,

前言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照《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的通知》(達市府辦函〔2013〕185號)要求,經縣政府同意,現就貫徹實施《條例》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明確總體要求

《條例》是我國首部規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標誌著機關事務管理工作全面進入法制軌道,對於合理配置機關資源,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加強機關運行保障,促進節約型機關建設,推進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科學發展意義重大。
貫徹實施《條例》的總體要求是:以《條例》為依據,著力建立本級統一管理、部門集中管理、上級指導下級的機關事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機關用地、機關資產管理、公務用車、後勤服務、公務接待、會議和因公出國(境)管理等制度;逐步探索機關後勤服務、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等機關服務社會化路子,為各級機關高效有序運轉提供保障。

二、明確職責,理順管理體制

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精簡效能的原則,明確部門工作職責。要進一步明確機關事務主管部門上下基本對應的工作職能,實現本級政府機關事務的統一管理;各部門應當明確相應股室,對本部門的機關事務實行集中管理,執行機關事務管理制度和標準。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主管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指導縣級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制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制定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確定機關後勤服務項目和標準;按照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本級政府機關的辦公用房建設和維修、後勤服務等事務。
縣財政局負責制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準和開支標準,採取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
縣接待辦負責制定公務接待制度,管理縣級政府公務接待工作,指導縣級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公務接待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審核政府機關新增用地需求,並依法辦理用地手。
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監察局、縣國資辦、縣審計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加強對機關運行經費、資產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法調查處理違反機關事務管理制度、標準的行為。

三、分解任務,建立健全制度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部門職責,圍繞經費、資產、服務管理制定相應的配套制度和標準,落實厲行節約、控制行政成本的具體措施,推動節約型機關建設和機關服務社會化改革。
(一)機關車輛管理制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建立健全縣級公務用車使用登記、統計報告制度、定點維修、加油等制度,負責公務用車購置、編制、使用及日常管理。縣財政局牽頭制定縣級腳踏車運行經費標準及管理辦法,對公務用車實行腳踏車核算制度。
(二)機關資產綜合管理制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財政局牽頭制定縣級機關資產綜合管理規定,分類制定機關資產配置標準,明確資產數量、價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縣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機關資產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和使用檔案,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及使用效益。
(三)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制定縣級機關後勤服務管理規定,建立統一的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制度,明確後勤服務項目和標準。
(四)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制定縣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明確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維修、使用的相關規定,對政府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調配、統一權屬登記。縣財政局牽頭制定縣級機關辦公用房經費管理規定,明確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及維修等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五)機關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縣財政局牽頭明確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品實物標準、數量及購置等。
(六)機關公務接待管理制度。縣接待辦負責明確縣級公務接待的範圍,縣財政局負責明確縣級公務接待開支範圍、標準及在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
(七)機關土地管理制度。縣國土資源局牽頭制定縣級機關土地使用管理規定,對機關用地實行統一管理,明確機關新增用地的審核及手續辦理相關規定。
(八)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縣外僑辦牽頭制定縣級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規定,縣財政局牽頭制定縣級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規定。
(九)機關會議管理制度。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完善縣級機關會議管理規定,縣財政局制定縣級各類會議經費開支標準,加強對會議的管理,從嚴控制會議的數量、規模和會期。

四、強化領導,加強監督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落實責任,周密安排部署,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抓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機縣關事務管理局、縣政府法制辦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貫徹實施《條例》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條例》的貫徹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貫徹實施《條例》工作中的組織協調、信息收集、資料準備等日常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貫徹實施《條例》領導小組每年要定期開展機關事務工作考評活動,重點考評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在組織領導、制度建設、目標落實等方面的情況。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切實履職盡責,認真落實各項工作,全面建立起機關事務集中、統一管理的制度和體系。
(三)搞好宣傳培訓。將《條例》作為“六五”普法重要內容。各地各部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介,通過開展學習討論、專家講座、知識競賽等活動,多角度、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條例》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
(四)強化監督檢查。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政府督查室將定期對全縣機關經費管理、資產管理、服務管理等情況進行督查。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要加強對縣級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業務的指導和檢查。同時,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的監督檢查。縣監察局對違反《條例》規定和機關事務管理相關制度和標準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其他國家機關和有關人民團體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參照本通知執行。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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