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全縣重點貨運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

前言,一、充分認識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管理的意義,二、職責分工,三、工作要求,

前言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加強全縣重點貨運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為加強全縣貨運車輛安全管理,加大超載超限治理工作力度,紮實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抓好全縣重點貨運源頭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管理的意義

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管理,有效制止超載超限車輛出場、出站,將超載超限車輛制止在萌芽狀態,是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對加強公路保護,保障公路完好、安全、有序和暢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把加強貨運源頭管理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落實責任和管理措施,加強重點貨物集散地、貨運站場的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職責分工

(一)貨運源頭單位:貨運源頭單位是車輛合法裝載的責任主體,要在貨物裝運場地安裝合格的稱重和計量設備,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對車輛進行裝載,確保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不出廠、不出站;要做好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車輛營運證和車輛裝載情況登記,建立健全統計制度和檔案;自覺接受執法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並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二)鄉(鎮)人民政府:要督促所轄貨運源頭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抓好安全知識培訓工作;經常性組織開展對貨運源頭單位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超限超載等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落實整改措施,並督促整改到位;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貨運源頭治理工作。
(三)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貨運企業及貨運經營者的教育培訓,教育貨運車輛駕駛員裝載貨物時,主動向貨運源頭單位出示行駛證、車輛營運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並在運輸途中隨車攜帶裝載單;杜絕貨運經營者聘用無從業資格證的貨運車輛駕駛員,禁止貨運經營者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員超限超載運輸貨物;開展貨運源頭單位流動駐站工作;開展源頭治超檢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搞好路面治超工作。
(四)公安部門:要加強對貨運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路面執法,依法查處超載和非法改裝改型等違法行為,對非法改裝、改型實施強制拆除,恢復原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把貨運源頭治理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完善源頭治理工作機制,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宣傳引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宣傳工具和製作標語等多種形式,加大對正面典型的宣傳力度,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曝光,使貨運源頭單位、運輸企業、車輛駕駛員明確其責任義務,提高合法經營的自覺性。
(三)加大科技投入。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在源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引導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安裝使用貨物裝載視頻系統。加大源頭治理信息管理平台、道路運輸IC卡系統建設力度,加快治超信息系統和貨運車輛管理系統部省站聯網管理工作步伐,儘快實現治超信息系統與貨運管理系統之間的連結,實現路面執法信息、營運車輛管理信息和貨運源頭監管信息交換和共享,為強化貨運源頭治理和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聯防聯治提供科技保障。
(四)加強規範執法。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貨運源頭治理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文明執法,規範執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杜絕源頭治理工作中“三亂”現象的發生。
附屬檔案:宣漢縣重點貨運源頭單位
宣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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