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撫司禮儀樂舞,雲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傳統音樂,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2021年5月24日,宣撫司禮儀樂舞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項目編號是Ⅱ-189。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撫司禮儀樂舞
- 批准時間:2021年5月24日
- 遺產級別:國家級
- 遺產類別:傳統音樂
- 申報地區:雲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
- 遺產編號:Ⅱ-189
歷史淵源,傳承保護,
歷史淵源
宣撫司禮儀樂舞,源於雲南省西南部和緬甸、泰國部分地區的民間樂舞,流傳中在茫吐薅(今勐阿村)得以保存,經過長期發展,勐阿藝人在樂舞中融入了愛情、道德、宗教、生活等元素,形成了集歌舞樂為一體的表演形式,這是宣撫司禮儀樂舞的雛形,他們還自發組成了一支傳承有序的民間樂舞隊,其歷史可追溯到明代以前。
據史料記載,明永樂四年封“孟璉長官司”時,土司任命擅長表演民間樂舞的勐阿樂舞隊為“土司禮儀樂舞隊”,並設官員專門管理,使民間自娛自樂的樂舞向文治教化轉變。
清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土司禮儀樂舞隊”更名為“宣撫司禮儀樂舞隊”,經過長期發展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樂舞制度。土司設罕種布、法溫勐和法罷勐三個官職專門管理這支樂舞隊,規範樂舞隊建制,同時主理樂舞的創作、編排、演出等事務,宣撫司禮儀樂舞逐步走向成熟,成為審美意識和教化功能相結合的產物。
傳承保護
保護措施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宣撫司禮儀樂舞項目保護單位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文化館評估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