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獲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的政務信息,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提高辦事效率,編制《宣恩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恩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宣恩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一、主動公開
㈠公開範圍
1、機構職能
2、政策法規
3、民宗業務
4、辦事事項指南
下列信息未經批准,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擴大公開範圍,更不得向社會公眾公開:確定為國家秘密和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機關內部研究討論或者進行審議的工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信息;公開後可能影響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可能對執法活動引起不良影響的信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
㈡公開形式
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現場查閱形式,同時還採取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㈢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務信息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特殊情況於信息生成後10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申請公開
㈠公開範圍
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但未主動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除特殊情況外,本單位將予以提供。
㈡受理機構
本單位受理部門為宣恩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宣恩縣珠山鎮人民路8號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㈢公開程式
1、提出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⑴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信息公開申請》欄中線上申請,申請人填表後通過網上提交即可。
⑵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首頁左上角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郵件主題中註明“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⑶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宣恩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辦公室,當面提出申請。
⑷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業務。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2、申請處理
⑴審查。本單位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⑵登記。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預以登記。
⑶答覆。本機關將在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作出書面答覆。如果屬於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三、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務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省民宗委政策法規處投訴。
投訴地址:宣恩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政策法規與社會宣傳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