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負責監督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州促進就業的方針政策,牽頭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失業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失業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
  • 副部長:陳勇 
  • 副局長:胡昌高 
主要職責——續,內設機構,辦公室,社會保險管理股,工資福利,人才流動調配股,就業促進股,信息統計股,直屬單位,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續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縣社會保險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執行省、州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實施辦法,做好全縣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與監督的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方案並執行;做好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工作,負責參加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
(五)負責全縣職業能力建設。統籌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統籌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擬訂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民辦培訓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
(六)貫徹實施國家、省、州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勞動標準政策和勞動定額標準,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七)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改革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業單位人員巨觀管理。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人才輸出、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加強全縣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政策落實、教育培訓、綜合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負責公務員的調配、考核,工資調整、培訓、表彰等工作,加強公務員的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率。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州農民工工作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利益。
(十二)貫徹實施國家、省、州協調勞動關係的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承擔全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依法處理本級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主管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對全縣範圍內所有單位實施勞動監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公益性服務項目的技術指導和行業管理,編制本行業農村公益性服務項目指南。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管理機關公共事務;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督辦重要來信、來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件;負責協調維穩、應急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考核、任免、調動、培訓、獎懲、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做好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文明創建、爭先創優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險管理股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待遇給付標準,並做好基金預測預警工作;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及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認定;貫徹執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組織縣直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資格審查與年審;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監督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組織全縣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等工作。單位人事管理股
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實用人才和享受縣政府有突出貢獻獎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表彰工作;負責指導二次人才開發,充分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組織實施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承擔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承擔全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全縣事業單位人事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定方案核准和備案事宜;為事業單位用人提供聘用契約鑑證服務;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縣直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縣直機關工勤人員聘用、聘任、解聘、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獎懲等工作;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綜合管理全縣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有關人事人才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礎理論和公共科目的培訓管理工作;承辦企事業工作人員學歷登記、培訓登記工作。

工資福利

工作職責:落實國家、省、州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標準和調控措施;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類津貼補貼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州離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額管理;參與管理企業職工勞模的評定工作;監督實施企業職工獎懲制度;根據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定相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督促地方性企業工資法規、規章、政策的實施;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並組織實施,監督全縣各類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指導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擬定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政策,組織指導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的實施;承辦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退休、退職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休假及其人員的疾病、工傷、死亡和因公犧牲、生育停工期的政策待遇標準的審定和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管理工作;承辦機關、企事業單位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和一次性撫恤標準的審定和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信息統計工作。

人才流動調配股

工作職責:負責公務員錄用、登記、職務分類、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調任轉任、職務聘任等制度;組織實施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日常登記;負責管理縣直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紀律、申訴、控告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招考工作中的報名、考核、報批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規劃,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承辦國家公務員學歷登記、培訓登記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面試、考核、錄用;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初審和流動人員出國(境)初審工作;負責人才流動預測,指導全縣人才流動工作;擬定吸收、培養和使用人才措施,落實好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配合有關部門從高校應屆優秀畢業生和“三支一扶”優秀學員中直接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負責“三支一扶”人員的簽約、考核、工資調整等綜合管理;承辦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全縣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人事年報統計工作。

就業促進股

工作職責:擬定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綜合管理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工作;貫徹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職業能力開發政策、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定全縣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體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全縣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審核工作;貫徹落實國(境)外人員就業管理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州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制定我縣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與辦法;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農民工進城落戶的相關手續;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指導全縣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擬定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信息統計股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管理中心(機房)的信息管理、數據管理、數據備份等工作;負責做好“金保工程”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參保系統和勞動“99”軟體系統的安全運行及系統維護;負責機房硬體設施及辦公電腦的維護保養;負責鄉鎮、社區勞動保障的信息網路控制管理工作;做好宣傳信息網路後台登入工作;做好網路信息諮詢的回覆工作。

直屬單位

宣恩縣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工作職責:條職業技能鑑定實行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指導下的社會化管理,職業資格技能鑑定所是勞動行政部門對職業技能鑑定進行權威性指導的終結機構,主要起組織、協調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作用,其主要職責是:在相應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的業務指導下,實施組織技能鑑定工作中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本地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收集信息、公布鑑定的工種、等級和時間,並向省、州提供勞動力市場的信息;根據職業技能鑑定考試結果,向鑑定合格者核發技術等級證書;考核完畢後向相應的部門提交考核鑑定報告,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嚴格按國家政策規定管理好所收技能鑑定經費;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陳 勇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務: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聯繫珠山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王家金 黨組成員、社會保險管理局局長 職務:縣人社局黨組成員、縣社會保險管理局局長。
分工:主持縣社會保險管理局全面工作,聯繫椒園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向隆章 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務: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局機關支部黨建、文明創建、平安建設、紀檢監察、機關管理、扶貧開發、統戰、機關財務及機關檔案管理等工作,分管局機關辦公室工作,聯繫椿木營鄉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黃珍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務: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法規、仲裁、勞動監察及信訪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股、勞動監察大隊、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股,聯繫沙道溝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胡昌高 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務: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負責公務員和人才調配、局機關“三萬”活動等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與人才流動調配股、縣人才交流中心,聯繫長潭河侗族鄉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