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中學共青團改革的實施方案

《宣恩縣中學共青團改革的實施方案》是規範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恩縣中學共青團改革的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 宣恩縣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2018年09月08日
  • 索引號:01148272X/2020-104983
全文
宣恩縣中學共青團改革的實施方案
為推進宣恩縣中學共青團改革創新,根據《共青團湖北省委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關於湖北省中學共青團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共青團宣恩縣委改革實施方案》等檔案精神,結合宣恩縣實際,現就推進中學共青團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方案。本實施方案所指中學含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縣特校。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適應共青團深化改革、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新形勢和當代中學生新特點,堅持立德樹人,堅持以服務學生成長成才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保持和增強中學共青團政治性、先進性、民眾性,尤其是全面提升先進性為主要目標,著力推進中學共青團組織創新和工作創新,努力為黨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是牢牢把準政治方向。緊緊依靠黨的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引領廣大中學生堅定不移地聽黨話、跟黨走。二是主動融入教育大局。在中學教育事業改革和人才培養大局中找準中學共青團工作的職能定位和工作路徑。三是尊重學生主體地位。深化以學生為中心的改革,讓學生當團學工作和活動的主角,問需問策問效於學生。四是聚焦重點突出問題。著力解決脫離學生的突出問題,著力破解制約中學共青團發展的思維定勢、重點難點和體制機制問題。五是著力夯實基層基礎。注重將更多資源力量向基層配置傾斜,突出強基固本,夯實基層俎織建設,規範基礎團務,活躍基本活動。
(三)主要目標
通過改革創新,使中學共青團更加堅強有力、更加充滿活力,直接聯繫服務引領廣大中學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蓋面不斷擴大,組織吸引力凝聚力不斷提高。用2-3年的時間,使團員的發展和管理更加規範有序,團學比例逐步下降;逐步實現團員先進性、團組織先進性和團的工作先進性顯著提升,進一步鞏固中學共青團在全縣共青團的基礎性、戰略性、 源頭性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彰顯中學共青團協同國民教育促進中學生成長成才的價值和功能,進一步增強廣大中學生對黨的向心力。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最佳化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
1.建立完善團教協作機制。各級團組織和教育部門建立常態化的團教溝通協調機制。將中學共青團工作納入學校教育的整體安排,做到團組織與教育部門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1次聯席會議。縣、鄉(鎮)兩級團委要有專人負責轄區中學共青團工作。在縣教育局成立教育團工委,有編制、有人員、有機制,負責全縣中學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的統籌協調與工作指導。調整理順中學共青團組織隸屬關係。建立中學共青團結對共建制度,鼓勵中學團組織積極參與區域化團建。
2.完善團學組織制度。在中學章程中要明確團代會、學代會和團學組織的地位作用、職責許可權,充分發揮團學組織參與學校治理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黨領導下的“一心雙環”中學團學組織格局,即以團委為各類學生組織的樞紐和中心,以學生會組織為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主要學生組織,以學生社團及相關學生組織為外圍延伸手臂。加強改進學校團委對學生會組織的指導管理,推動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獨立開展工作。嚴格規範執行校級團的代表大會定期召開制度,增強代表廣泛性,提高非團學幹部的團員學生和青年教職工代表比例,擴大學校團代會代表的參與渠道,推進提案制及大會發言制度。
3.健全國中團隊銜接機制。明確並加強中學團委對國中少先隊工作的領導職責,團組織工作以團前教育、發展團員、團員意識教育為重點,少先隊工作以團前教育、推優入團為重點。按照“系統規劃、有效銜接、分層實施”的原則,統籌團隊工作力量、隊員和團員教育、團隊活動、基礎隊務團務規範、評價激勵機制和陣地建設。做好共青團、少先隊的組織銜接,改進團前教育和推優入團工作,推優入團應體現班級中隊全體隊員的意見。對於經少先隊組織培養推薦和團組織考察已達到入團標準的特別優秀少先隊員,可以在其年滿13周歲不滿 14周歲時發展入團,在年滿14周歲以前仍保留隊籍。建立中學團幹部、優秀教師兼任少先隊輔導員制度。
4.推行直接聯繫服務引領青年師生制度。制度化開展學校共青團“駐校蹲班”直接聯繫學生團支部和青年學生活動,縣級團委(含縣教育團工委)的專職團幹部每年不少於15個工作日到中學“駐校蹲班”。各中學的教師團幹部每年至少直接聯繫1個以上基層團支部、1個以上學生社團,具體指導團支部和社團工作開展。建立中學共青團工作活動“眾創眾籌眾評”制度,使廣大青年教師和學生更多地參與共青團工作的設計、開展、評價全過程。
(二)加強先進性建設
5.嚴格發展團員。按照堅持標準、控制規模、提高質量、 發揮作用的要求,制定團員發展規劃,強化縣域統籌,到2018年底將國中階段畢業班、高中階段畢業班團學比例分別控制在30%、60%以內。嚴格按照團章程式和有關規定發展團員,入團積極分子的推薦確定、培養考察,新團員的大會表決、審批、宣誓、教育等各個環節都要做到程式嚴格、手續完備。新團員接收必須經過團支部大會討論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嚴格落實培養聯繫人制度、團支部考察制度, 入團前要參加不少於8學時的團課學習。
6.加強團員教育管理。大力加強團員意識教育,常態化、規範化開展主題團(隊)日活動。加強儀式教育,充分運用學習培訓、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同伴分享等方式加強團員經常性教育,團員每年集中培訓時間累計不少於8個學時或者1天。認真貫徹落實“三會兩制一課”制度,推動將團課納入校本課程,引導團員自覺交納團費,特別是把團員教育評議與團員年度團籍註冊結合起來,將其作為加強團員隊伍思想建設、嚴肅團的紀律、嚴格團的管理的重要措施。加強團員檔案管理,建立團員登記表制度,建設中學共青團信息資料庫。嚴肅團的紀律,及時處置不合格團員,對違反團章規定的團員依章及時處理。
7.創新基層組織建設。深入實施中學共青團“強基固本”工程。按照團章有關要求明確基層團組織基本任務和工作規範,制定完善中學共青團有關工作條例、指導細則及工作手冊。鞏固班級團支部建設,推行班級團支部與班委會一體化運行機制,探索實行班長兼任團支部副書記或團支部書記兼任班長的制度,統籌團支部、班委會職位設定。推行團員評議書記制度,每年由全體團員對團支部書記的工作履職情況和滿意程度進行評分,作為考核團支部書記的重要依據。堅持團內民主,全面落實班級團支部定期換屆和直接選舉。中學要普遍設立青年教職工團總支或團支部,在中學團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8.彰顯先鋒模範作用。引導團員以團章的基本要求為準則,將思想端正、學習勤奮、勇於實踐、向善崇德、自覺奉獻作為亮明團員身份、彰顯團員特質的重要標準,在日常學習生活實踐中體現先進性。積極培養和選樹團員學生典型,廣泛開展“最美中學生”尋訪活動。團幹部、團員在組織和參加團的活動時必須佩戴團徽,亮出身份,展現良好形象。開展中學共青團規範化建設示範校創建活動。在校級層面建立健全五四紅旗團支部(團總支)、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評選表彰機制。
(三)改革創新工作內容和方式方法
9.創新思想政治引領和價值引領。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要內容,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深化“啟明學堂”“與人生對話”“彩虹人生”“14歲集體生日”“18歲成人儀式”等活動,引導學生樹立遠大志向、堅定理想信念;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工作調查研究,制定團隊一體化分層思想政治引領工作指南,構建分層分類一體化思想政治引領工作體系。融合線上線下載體,研發和推廣面向中學生群體的思想政治引領優秀內容產品。
10.建立健全以志願服務及社團活動為核心的實踐育人制度。推動中學生志願服務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正向激勵化開展。推動全體團員成為註冊志願者,每名團員每年參與志願服務時間不少於20小時,把團員參與志願服務情況作為評先創優的重要依據。推動條件具備的支部建立志願服務隊,設立志願服務委員。深入開展“本禹志願服務隊”創建,加大中學生志願服務基地建設,實行註冊志願者星級評定製度。學校應設立中學生志願服務工作專項經費,納入學校預算管理。學校團委切實承擔起對學生社團的歸口管理職責,為學生社團配備指導老師,支持學生社團、學生興趣小組開展活動,促進社團活動健康發展。
11.建立健全中學生困難幫扶和權益維護機制。堅持服務學生和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的工作生命線,為經濟困難、學業困難、人際溝通困難、心理問題、上進心不足等困難中學生群體提供幫助;對留守學生、畢業未就業中職學生等群體開展重點精準幫扶;通過加強法治教育、建立援助平台等方式,積極參與預防校園暴力、抵制校園欺凌等工作。在中學團組織中設立權益委員,在學生會組織中成立負責學生權益的部門。充分利用校內專業資源,同時推動中學共青團與當地青少年綜合服務平台對接,為學生提供法律、心理服務和權益個案幫扶。逐步建立區域內中學典型性權益維護工作下管一級機制。
12.建立健全扁平化、項目化、信息化運行機制。倡導扁平化工作模式,明確各級團組織的核心任務及重點工作,完善上下級團組織之間以及校內團組織與德育等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平台共享機制。推進中學團學活動的項目化管理和課程化實踐。結合全團“智慧團建”系統實施,形成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機制和格局,著力打造“網上共青團”。推進團學工作網路資源庫建設。
(四)改革完善中學團幹部制度
13.完善團幹部選配使用機制。完善中學團幹部隊伍“專兼”配備機制,在3-5年內實現團委書記崗位專設,按學校中層正職幹部配備和管理。學校團委書記的任免應徵求上級團組織的意見。探索制訂中學團委書記專業能力標準,明確團幹部崗位資質,突出政治素質、業務能力、作風形象、工作熱情和培養潛力。普遍建立青年教師和學生兼職團幹部制度,每所中學應分別選任至少1名青年教師和學生擔任兼職團委副書記。學校團委書記參照各學校中層幹部(各處室負責人)核算工作量,具備教師資格的團幹部可適當兼課,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同學科教師滿課時量的一半。教師團幹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團工作作為主要內容,考核結果和工作成果作為評聘職務和工資分配的重要依據。對於考核不稱職的團委書記,學校黨政和上級團組織要及時予以更換或誡勉警示。中學團委書記空缺後,應在3個月內配備到位。
14.最佳化團幹部成長機制。關心團幹部的使用和培養, 其任職年限等同於擔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過納入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聘、融入中學現有專業科目職稱評聘、單獨設立團幹部職稱評聘等方式,暢通職業成長路徑。完善各級中學團幹部培訓制度。將團幹部培訓納入師資培訓、黨校培訓和繼續教育體系,計入學時。各級優秀團幹部的評選應適當增加中學團幹部的名額。團幹部獲得的共青團有關榮譽和研究成果享受與教育部門同等待遇。團幹部任職不唯年齡,對於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的團幹部,應列入副校級後備幹部培養序列,探索職務晉升、轉崗任職、掛職鍛鍊以及交流培養等方面的機制渠道。推進中學共青團工作的學科研究,切實加強學科帶頭人的培養,探索推動建立各級“中學名團乾工作室”。加強對學生團幹部的培養力度,著力強化學生團幹部的學習作風和工作作風,其從事共青團工作的表現可記入學生本人綜合素質檔案。
(五)強化組織保障機制
15.加強完善黨建帶團建機制。各級教育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學共青團工作,將中學共青團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教育督導範疇,將中學團建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把團建納入學校黨建工作規劃和年度考核內容,團建分值占比不低於10%,由上級團組織進行評價打分。各學校應明確由1名校級領導分管共青團工作,建立學校黨政班子定期聽取共青團工作專題匯報制度。學校團委書記是黨員的,應作為學校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委員候選人選。學校團委書記應出席或列席學校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議。嚴格落實學校團組織受同級黨的委員會領導,同時受團的上級組織領導的規定。落實中學團組織推薦優秀師生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人選的重要職責。
16.最佳化資源保障機制。各中學須規範設定團委,支持團委按照團章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建立學校團委與德育部門合理分工、有效協作的機制,學校團委書記可根據實際兼任德育部門副職。探索推行班主任兼任班級團支部指導員制度,明確班主任在引導、支持團支部工作開展方面的職能,相關工作統一計入班主任的工作量。建立中學共青團工作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效銜接機制,明確團組織在學生參與黨團活動、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社會實踐活動等有關內容評價的任務職責。將中學團的活動納入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之中,推動團的活動和學校相關專題教育活動的綜合實施。中學所收繳團費除上繳上級團組織部分外,應全部用於學校團的工作,並嚴格按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中學應配備專門的團隊活動室,保障團校教學場地、社團活動場地等硬體設施。各中學應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於20元的標準安排校級團委日常工作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安排。
三、組織實施
本實施方案落實執行情況將納入各級團組織和教育部門的考核內容,團縣委、縣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中學團組織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作為團員發展、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各級共青團和教育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做好宣傳工作,做好本地的組織實施,強化實施意見執行的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加強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調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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