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地稅局

宣威市地稅局

根據國務院在我國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宣威市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6月26日正式成立,負責宣威市轄區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檢查(稽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威市地稅局
  • 外文名:Local Taxation Bureau Xuanwei City 
  • 屬性:政府機構
  • 成立時間:1994年
機構介紹,部門慨況及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機構介紹

宣威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現有在職稅務幹部150人,黨員103人,團員19人,35歲以下青年幹部78人。內設10個股室和稽查局,下設8個分局,8個所。擔負著全市14060戶納稅戶的稅收征管和12910戶繳費人的稅費征管工作。

部門慨況及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在我國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宣威市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6月26日正式成立,負責宣威市轄區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檢查(稽查)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本市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根據市地稅局和市政府確定的預算收入計畫指標,負責編制本市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執行情況。
(三)組織實施本市下列各稅(費)種的徵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確由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地方稅部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資源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菸葉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旅遊宣傳促消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工會經費、礦山生態恢復治理保證金以及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
(四)監督檢查本市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地方稅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 監督檢查本市行政市域內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並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五)組織、指導稅法宣傳、稅收政策諮詢和納稅服務工作。
(六)負責本市地稅系統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市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七)承辦市地方稅務局、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宣威市地方稅務局現有內設機構7個,派駐機構1個,直屬機構1個,下設機構7個。
(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1、辦公室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和宣傳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等工作,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專業培訓,崗位培訓和職業教育管理等工作。
3、政策法規科
負責有關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參與起草有關稅收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和監督;對稅收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鑑定;牽頭重大案件的審理和稅務行政許可聽證;負責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應訴和稅務行政賠償工作。
4、征管科
負責貫徹落實《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負責稅務登記、稅務行政許可審批、帳薄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管理工作。
5、計會科
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票證稅務事業費管理工作。
6、稅政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菸葉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貫徹、執行、督促檢查、納稅人諮詢工作。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審核工作。
7、規費科
負責旅遊宣傳促消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工會經費、礦山生態恢復治理保證金徵收、統計、票證工作。
(二)派駐機構——監察室
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黨風廉正建設,負責對內部審計及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查、處理工作。為曲靖市地方稅務局派駐機構。
(三)直屬機構——稽查局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對本市納稅人施稅務檢查工作;負責對本市涉稅大案要案及市地稅局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本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下設機構
1、一分局(徵收分局)
負責本市稅(費)徵收、解庫,受理與稅(費)徵收相關其它涉稅事項,稅務登記、註銷、停歇業,發票發售、有獎發票兌獎。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2、二分局
負責開發區(區域涉及市屬企業和西寧、雙龍、宛水虹橋街道辦事處,來賓鎮,羊場鎮)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負有納稅(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機關、部門的地方稅管理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3、三分局
負責虹橋街道辦事處、板橋鎮、熱水鎮、落水鎮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業戶以及負有納稅(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機關、部門的地方稅管理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4、四分局
負責羊場鎮、東山鎮、海岱鎮、田壩鎮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業戶以及負有納稅(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機關、部門的地方稅管理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5、五分局
負責西寧、宛水街道辦事處,務德鎮、龍潭鎮、得祿鄉、西澤鄉轄區企事單位、個體工商業戶以及負有納稅(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機關、部門的地方稅管理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6、六分局
負責雙龍街道辦事處,來賓鎮、倘塘鎮、樂豐鄉、雙河鄉、楊柳鄉轄區企事單位、個體工商業戶以及負有納稅(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機關、部門的地方稅管理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7、七分局
負責龍場鎮、格宜鎮、寶山鎮、普立鄉、文興鄉、阿都鄉轄區企事單位、個體工商業戶以及負有納稅(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機關、部門的地方稅管理工作。承辦市地稅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所獲榮譽

宣威市局被授予了“雲南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創建了曲靖市級文明單位6個、宣威市級4個;
創建了國家級青年文明號1個、省級2個、曲靖市級9個、宣威市級6個;
團支部被共青團雲南省委授予了“雲南省五四紅旗團支部”榮譽稱號;
宣威市人大授予了我局“人民滿意單位”稱號;
宣威市委、政府表彰為“先進單位”、“十星級文明和諧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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