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文化局

宣城市文化局位於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內設4個職能科(室),協調工作,推動文化局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城市文化局
  • 地區:宣城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推動文化局的發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文化藝術工作、文物、博物館事業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工作、文物、博物館事業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2.研究擬定全市文化發展目標,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事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研究、指導全市文化事業單位體制改革。
3.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組織指導全市各項綜合文化活動,推動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廣場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全市圖書館業務建設。
4.歸口管理、調控全市文化娛樂市場、出版物市場、音像市場網路市場演出市場、文物市場、電影市場、音像製品市場、文藝培訓市場、美術品市場、文化旅遊市場等。
5.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對專業劇團、劇目實施巨觀管理。
6.主管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研究擬定全市文物、博物館保護措施及發展規劃。
7.規劃指導全市文化產業的發展,研究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經濟政策,指導文化藝術生產經營和投資方向;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8.負責文化系統的財務統計、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9.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聞出版(著作權)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著作權法律、法規及新聞出版方針、政策,制定地方性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細則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制定本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和計畫並指導實施,審核本市範圍內的報紙、期刊和記者站的申辦和變更,審核印刷企業的申辦和書刊印刷許可證;審核書報刊二級批發及出版物零售、投遞、出租許可證,審核辦理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
3.指導本市出版物的出版工作,對新聞單位駐宣記者站實施行政管理,指導當地新華書店改革、建設和經營,組織檢查和審讀本市出版的報紙、期刊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及市場上銷售的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並查處違規、違禁出版物。
4.負責協調和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依法查禁查處非法出版活動。
5.管理本地著作權(包括電腦軟體著作權)工作,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本市發生的著作權糾紛。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設4個職能科(室)
分別為:辦公室
文化藝術科
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掃黃打非”領導小組)
新聞出版(著作權)科
[ 局辦公室 ] 承擔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具體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系統人才培訓、繼續教育和新聞出版系統的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文化系統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及協助管理文化中心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預算內、預算外經費的財務收支及計畫編報、調整工作;監督、指導管理局二級機構財務收支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本系統文化產業及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的具體工作。
[ 文化藝術科 ] 管理全市民眾文化、圖書、電影等社會文化事業,研究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組織協調重大、綜合文化活動,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站的業務建設;指導文化先進縣(市、區)、鄉鎮的創建、評審、上報工作;組織對全市文化科技成果鑑定及推廣工作。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工作,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對全市劇團、劇目的藝術生產和創作實施巨觀管理;負責專業劇團改革方案的擬定與論證。
[ 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文化市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文化市場管理規章,監督指導管理文化娛樂市場、書報刊市場、音像市場、電影市場、美術品市場、演出市場、網路文化市場、文物市場、文藝培訓市場、藝術攝影和攝像市場、文化旅遊市場等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負責各類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審核;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巨觀調控全市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處理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 新聞出版(著作權)科 ] 負責管理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著作權保護、印刷等行業的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全市的報紙、期刊和記者證的申辦和變更;審核書報刊二級批發及出版物零售、投遞、出租許可證;審核辦理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監督管理印刷業;指導全市新華書店的發展與經營活動,負責管理本地著作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信息來源: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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