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務中心

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務中心是宣城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市投資合作促進局(市招商服務中心)更名為市招商合作服務中心,不再保留市招商服務中心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投資促進、經濟合作和區域協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擬訂全市投資促進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開放型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
(三)負責研究國內外投資促進政策和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對策和建議。
(四)負責建立全市投資促進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制定全市投資促進工作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牽頭組織全市性境內外各類投資促進活動,負責全市投資環境和重大招商項目的包裝、宣傳、推介工作。
(六)負責市產業投資基金在投入新引進重大招商項目時的項目遴選和評審工作。
(七)負責研究擬訂投資促進市場化運作辦法,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招商引資,開展市場化招商。
(八)負責推進我市與國內外友好城市及其它地區、組織的區域合作交流。
(九)負責加強市域內異地商會的建設管理和異地安徽(宣城)商會的聯絡對接工作,充分發揮商會組織在招商引資中的作用。
(十)負責全市投資環境建設情況的調研及督查通報工作,組織擬訂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做好投資促進、項目落地服務工作,協調重點項目推進。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招商引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園區等招商主體加強招商引資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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