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成立於2001年7月4日,為市政府正處級派出機構,2007年與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合署,2012年與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以及對辦理的服務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宣城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 成立日期:2001年7月
- 服務宗旨:勤政,為民,廉潔,高效
簡介
內設機構
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64個市區直單位109個服務視窗,629個服務項目(其中市直484個,區直145個),工作人員220人。其中市直單位39個,27個部門獨立設定視窗,12個部門進入綜合視窗; 區直單位23個,15個部門獨立設定視窗,8個部門進入綜合視窗。宣州區政務服務中心(投資服務中心)整建制進駐。同時還設立了“市政務服務中心房地產分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道路運輸管理分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車輛管理分中心”和“市政務服務中心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機構職能
1、負責擬定各類招投標交易監督管理制度;
1、負責指導各視窗的各項業務工作;
2、負責並聯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
3、負責進駐視窗的場地安排、設備配置及視窗人員的業務培訓;
4、負責進入“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和對項目辦理過程進行監督;
5、負責做好業務數據的審查、統計與分析;
6、負責“中心”機關效能建設,受理對視窗及其工作人員的有關投訴事件;
7、負責信息網路管理、各類信息發布和計算機管理;
8、協助辦公室做好對“中心”各視窗及其人員的考核評比;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
2、負責市長熱線電話的接聽、記錄,並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或相關部門反饋有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負責制定“中心”各類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中心”各視窗及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
3、負責印簽的保管和規範使用;
4、負責“中心”黨務、文秘、宣傳、保密、安全、衛生、檔案管理;
5、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和會議記錄;
6、負責“中心”工作人員的政治學習、人事、工資和財務;
7、負責“中心”辦公採購、資產管理、車輛調度等後勤保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