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收入的結算

客運收人的結算指公路定運輸企業對客運收入的劃撥與清算。客運運輸收入的結算一般有下列兩種方法:(1)相互不結算。在雙方企業對等傳送客運班車,而且路段里程和站點設定基本相當,雙方車輛完成的客運周轉量和客運收入大致相等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定,各站、點的客運收入,不管旅客是哪個企業承運的,都作為各站、點主管企業的收入,雙方不作補差結算。(2)相互結算。在雙方企業各自負責經營的路段里程和站點設定相差甚遠,以致雙方車輛完成的客運周轉量和客運收入對比懸殊的情況下,可由雙方協定,制定差額結算辦法。例如:根據相互代售客票的售票月報結算;根據各腳踏車路單,計算在對方站點乘車旅客的周轉量,按標準客運費率每月結算;根據雙方對開班車數、車輛座位、實載率、站點設定等資料,計算出雙方客運收入的每月差額,用補差方按月結算;沒有總公司的情況下,由總公司根據各分公司客運周轉量,對匯總的全部總公司客運收入統一分配結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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