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民政局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縣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縣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制定我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黃縣民政局
- 地區:宜黃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
2、組織、協調全縣防災、抗災、救災工作;核實、評估掌握和發布災情,申報、撥發、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3、負責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集體、個體興辦敬老院工作;負責城鄉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
4、指導全縣建立健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全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經費的使用;申報、撥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
5、編制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福利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社區服務工作,指導鄉鎮建立和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指導老年人和殘疾人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對城鄉社會福利生產進行巨觀管理;組織我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6、貫徹國家優撫法規政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承辦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軍隊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指導全縣軍供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8、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及城市社區建設工作。
9、研究擬定我縣行政區域發展規劃;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申報;負責我縣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承辦鄉鎮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指導各地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10、負責我縣有關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批審核,推廣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指導鄉鎮的地名工作。
11、負責全縣性社團以及跨鄉鎮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團活動,依法查處非法社團組織及社團違法行為,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指導鄉鎮社團登記管理工作。
12、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指導殯葬管理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指導各地收遣工作。
13、指導全縣民政幹部業務培訓;研究制定全縣民政系統教育發展規劃;負責民政幹部表彰獎勵工作;指導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14、負責僑務工作,維護華僑、僑眷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