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零時34分,宜賓縣柏溪花園休閒會所發生一起打架糾紛。宜賓縣110接到報警後,及時出警,於零時38分派出警力到達現場,對事件展開調查處理。目前,3名實施毆打的違法行為人已全部被執行拘留,3人均為個體從業者。另一名在場的企業人員許某正在接受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賓群男毆打婦女事件
- 時間:2011年3月31日零時34分
- 地點:宜賓縣柏溪花園休閒會所
2011年4月6日,一篇名為“兇殘的宜賓縣暴打四婦女事件”的網帖在網路上引起“震動”,該網帖包括近2000字的文字描述和一段近5分鐘的監控錄像。網帖稱:“2011年3月30日24點,宜賓縣柏溪花園休閒會所發生一起幹部、警察侮辱、毆打良家婦女事件,施暴者竟稱:“我就是王法!”殘暴的毆打了四名婦女後,打人者被會所的迎賓小姐恭迎出門。”
通過查看視頻,記者看到視頻開始錄製時間為2011年3月31日零時25分,地點為前廳2號。畫面中,一群男子與幾名女子發生拉扯,隨即被幾名男子打到在地,緊接著,其他幾名女子也相繼遭到踢打,幾名女子頭、胸、腰等部位均遭到不同程度的重擊、踢打。
發帖者在帖中直指肇事者為宜賓市交警支隊長和建築老闆。4月6日下午,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宜賓縣公安局獲悉,目前,宜賓縣“3.31”治安事件違法人員被拘留,帖子中所說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鬍某沒有在打架現場。
據警方介紹,2011年3月31日零時34分,宜賓縣柏溪花園休閒會所發生一起打架糾紛。宜賓縣110接到報警後,及時出警,於零時38分派出警力到達現場,對事件展開調查處理。
據初步調查,3月31日零時25分左右,龍某與其他三名女性同伴,4人一同到柏溪花園休閒會所唱歌,在會所大廳門口,與從會所里唱歌后正在離去的李某、許某等4人在進出時發生糾紛,相互抓扯後,李某4人對龍某4人實施了毆打,將龍某4人打傷後離開現場。龍某等人被打後,電話通知其家屬、親友相繼趕到花園會所。因打人者已離去,被打方情緒激動,龍某等人的親友避開執勤民警,強行衝上四樓獲取休閒會所監控視頻資料,並將休閒會所兩名工作人員打傷。
案發後,宜賓市、縣公安部門高度重視,4月6日上午,宜賓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王劍明召集市、縣相關部門召開專門會議,作出“查清事實真相、依法嚴肅處理”的工作安排,要求公安部門堅決依法快速處理。
經宜賓市公安局紀委調查核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鬍某沒有在打架現場。目前,3名實施毆打的違法行為人已全部被執行拘留,3人均為個體從業者。另一名在場的企業人員許某正在接受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