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縣水利局

宜章縣水務局是宜章縣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機關,擔負著全縣防汛抗旱的綜合管理,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水利建設的規劃編制、計畫安排和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領導分工,職能,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李榮生: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主持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水利建設指揮部日常工作。
王 科:黨組書記主持黨務工作,分管莽山水庫前期工作。
王良安:副局長分管組織人事、水管體制改革、離退休、水政水資源、水利政策研究、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政務公開、普法依法治理、武裝工作;分管政工股、水政股、水電學校、水保局、水政監察大隊、局武裝部;聯繫水電物資公司。
劉光明:副局長分管財務、防汛抗旱、水利建設與管理、質量監管、水電勘測設計、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科技推廣、庫區移民、玉溪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工作;分管計財股、防辦、水建辦、水利股、質監站、設計室、農電股、移民局;負責水利技術和規劃編制工作;聯繫梅田水廠。
李均明:副局長分管工程項目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負責宣傳、機關文字綜合、對外協調、後勤服務管理、文明單位創建、提議案辦理、“三創”工作;聯繫黃岑水庫管理所。
陳積光:紀檢組長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建整扶貧工作;協管審計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及資金監管,財務票據審核。

職能

宜章縣水利局是全縣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內設5個行政股室和8個事業單位,下轄33個二級機構。局機關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08人。
主要工作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和跨縣(鄉、鎮)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定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指導全縣水文工作。
(三)按照國家、省、市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水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處理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五)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中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設書與可行性報告的立項申報和全縣中、小型水電建設項目規劃的編制、組織協調、轉報可行性報告以及初步設計;組織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七)主管全縣水利設施、渠道、水庫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縣主要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對中小型水電站建設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八)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九)管理全縣農村水利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十)組織並指導全縣水利系統的電源電網建設和管理;負責小水電建設及農村水電電氣化的規劃、審核、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安置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及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的建設。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宜章縣水利局主要股室及直屬機構工作職責
(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人:曾新雄
職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秘、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綜合、保密、保衛、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宣傳、督查督辦、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協調縣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局和本局起草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管理有關工作。
2、計畫財務股
負責人:張 宜
職責:研究提出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建議計畫;指導全縣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編報水利部門財務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支出和財務、資產的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承擔縣直水利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全縣水利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編報全縣水利建設財務報表;負責局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年檢和資金的統一管理。
3、政工股
負責人:張桃蓮
職責: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培訓、計畫生育等工作;承辦專業技術幹部技術職務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職業技能鑑定的有關事項;組織、指導全縣水利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水利體制改革與水利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4、水政水資源股(行政審批股、縣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人:李杜標
職責:負責全縣水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擬定水利法制建設規劃和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與保護;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擬定全縣長期供水規劃;指導水利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協調水事糾紛;承擔水利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指導水文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縣水利局有關行政許可、年檢年審、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5、水利建設與水土保持股
負責人:曹烈高
職責: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實施全縣水庫、灌區、水閘、泵站、塘壩、江河堤防與城市防洪等工程的建設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協調全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組織擬定全縣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水土保持法》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水土保持法規規章和改革措施;組織全縣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開展水土保持科學研究。
6、農村水電及電氣化股(縣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中心)
負責人:王振芳
職責:組織編制全縣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縣水電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縣小水電站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與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建設、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等農村水電建設項目有關的工作,參與協調全縣地方電網的體制改革及改造等有關工作。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縣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縣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和水污染防治負責。縣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縣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縣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由縣水利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縣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督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三)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的職責分工。根據《湖南省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縣發展和改革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水電站的立項(核准)工作;縣水利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水電站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管理縣黃岑水庫管理所、縣黃沙溪水庫管理所、縣樂水河壩管理所、縣莽山渠道管理所、縣關溪水庫管理所、縣長壠水庫管理所、縣李家洞水庫管理所、縣水利水電物資綜合經營公司、梅田水廠。指導、監督有關政策法規和工作任務的貫徹和落實;統籌組織、指導、協調縣水利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並按有關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人:鄧忠民
主要職責是:承擔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
(六)宜章縣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室
負責人:楊壽甲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勘測、規劃和設計工作。
(七)宜章縣水土保持預防監督管理局
負責人:陳小明
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並監督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法令和政策;負責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方案報告表,組織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的監督檢查和專項驗收;負責水土流失防治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徵收和管理,並依法管理和保護水土保持設施。
(八)宜章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
負責人:胡少剛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檢測、監督、工程質量爭議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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