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宜章縣地方稅務局現有在職職工95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84人,占全局人數的88.4%。該局負責全縣27個鄉鎮和1個開發區共560餘戶企事業單位和5700餘戶個體戶的地方稅收征管工作。2010年收入規模2.07億元,2011年1至8月,組織各項收入18283萬元,同比增收5442萬元,增長42.38 %。
2007年,該局辦稅廳成功晉級為“五星級辦稅服務廳”,為全市系統之唯一。先後榮獲省級“文明單位”,國家級“巾幗文明崗”稱號,確立了“文化興局”戰略,大力開展服務、感恩、廉政等文化建設,以此提升其核心競爭力,贏得社會各界滿意。2006年,被評為全省地稅系統 “十佳地稅文化建設先進單位”。2008年,被評為全省地稅系統“優質服務先進單位”。2009年,被評為全市系統“標兵單位”。 2010年在繼續保持以往各項榮譽的基礎上,我局又獲得全省系統“五比五看強征管”活動先進單位,全縣“百名業主評部門,千名代表評鄉鎮,萬名民眾評視窗”活動第一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下達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負責本單位財務經費管理和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文明創建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管範圍
宜章縣地方稅務局負責宜章縣轄區範圍有關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宜章是湖南的“南大門”,下轄11個鎮、15個鄉、1個民族鄉。2142.71平方公里。總人口54萬。
宜章縣地稅局下設五個稅務分局,征管範圍設定如下:
第一稅務分局:負責城關鎮、城南鄉、沙坪鄉、太平里鄉等四個鄉鎮的企業稅收征管。
第二稅務分局:負責城關鎮、城南鄉、沙坪鄉、太平里鄉等四個鄉鎮的個體稅收征管。
第三稅務分局:負責梅田鎮、麻田鎮、漿水鄉、長村鄉、迎春鎮、黃沙鎮、東風鄉等七個鄉鎮的稅收征管。
第四稅務分局:負責栗源鎮、岩泉鎮、一六鎮、關溪鄉、白沙鄉、笆籬鄉、天堂鄉、莽山鄉等八個鄉鎮的稅收征管。
第五稅務分局:負責白石渡鎮、楊梅山鎮、赤石鄉、里田鄉、新華鄉、長策鄉、瑤崗仙鎮、平和鄉等八個鄉鎮的稅收征管。
機構設定
(一)內設行政科(室)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2、稅政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地方各稅的稅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地稅部門徵收的各類費(金)的指導、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相關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4、收入規劃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編制、稅款繳(退)庫情況監督、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務經費、裝備、資產以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審核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經費撥付、政府採購、服裝發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7、監察審計室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二)直屬機構
設直屬行政機構 2 個:辦稅服務中心和稽查局。
辦稅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與辦稅服務相關的稅收政策宣傳、諮詢和解答,稅務登記證件的辦理和發放,稅務發票的發售、代開和繳銷;負責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的受理、稅收票證開具和稅款(費、金)、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負責納稅人減免稅審批(或備案)資料的受理、初審,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文書的發放;負責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三)派出機構
稅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