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文化局

宜昌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包括文化、新聞出版、文物、著作權管理等,負責管理全市藝術事業、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文化市場、文物事業、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等。內設9個科室,核定行政編制24人,老幹部編制2人,工勤編制3人,計27人。現在編人員24人。共有17個直屬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95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文化局
  • 行政編制:24人
  • 科室:9個
  • 工勤編制:3個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人員編制,機構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計畫財務科,藝術科,社會文化科,新聞出版科(著作權科),文化市場管理科,文物科,其他事項,工作動態,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2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文〔2010〕1號),設立宜昌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及對從事電影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劃給市廣播電影電視局。

(二)增加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以及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三)將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職責劃入市文化局。

(四)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五)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六)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



市文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4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機構職能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市場和文物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化市場、文物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規章,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三)研究擬定全市文化產業規劃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市藝術事業,研究、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擬定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與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擬定全市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系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企業文化藝術科技研究、套用和成果推廣。
(七)管理全市文物事業。
(八)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音像市場稽查和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九)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管理,依法管理全市各類出版物;學習、宣傳和維護著作權法。
(十)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聯絡工作,制訂對外文化交流規劃,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制訂全市文化事業發展戰略;指導、開展文化政策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文化規章和辦法;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事務;負責行政會議組織、公文管理和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機要、保密、調研及提案建設等處理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的聯絡和對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管理局機關行政和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科

研究並參與指導文化體制改革;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幹部檔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系統工會、紀檢監察和老幹部工作;負責本系統對外文化交流和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處理黨委日常事務和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文化事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訂文化設施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文化經濟政策;負責文化事業經費的管理、監督;管理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組織實施市直文化設施基本建設;管理直屬單位固定資產;指導直屬單位以文補文、興辦文化產業活動;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的統計工作。

藝術科

管理全市藝術事業,研究制訂文藝事業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編制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藝術事業改革、文學藝術創作、舞台藝術創作、藝術生產和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指導藝術評論和研究工作;指導市直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

社會文化科

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制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民眾文化事業,指導各項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古籍文獻的保護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研究制訂全市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圖書館事業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新聞出版科(著作權科)

研究制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新聞出版的行業管理;協助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市內部期刊的審批、審核、登記;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報刊審讀;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圖書、中國小教材的發行,指導全市新華書店主渠道的經營管理;協調管理全市書報刊印刷工作;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貫徹著作權法規,參與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發生在我市的著作權侵權案件。

文化市場管理科

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含網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和書報刊印刷市場;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制訂文化市場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制訂和參與制訂“掃黃、打非”活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掃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和消費領域的文化產品和文化娛樂服務經營活動;管理全市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發放音像製品及書報刊經營許可證;負責全市電影事業的管理工作,制訂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直屬電影發行放映單位的業務建設和經營活動。

文物科

負責全市文物事業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導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管理文物市場;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博物館單位的業務建設和對外交流工作;制訂全市文物單位保護規劃,貫徹落實文物法規;推薦、申報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管理、監督全市考古發掘工作。

其他事項


(一)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負責全市動漫和網路遊戲產業規劃、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市場監管;負責在出版環節對動漫進行管理,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進行前置審核。市廣播電影電視局負責對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節目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動態

市文化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繼4月中旬開展網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大宣傳、大排查、大整治後,2013年6月4日凌晨至4時,支隊再次分兩個檢查小組,突擊檢查城區網咖逾時經營情況。此次行動檢查了體育場路、茶庵村、雲林路三片15家網咖,發現仍有網咖在逾時經營,檢查人員當場清退上網人員,下達了現場檢查筆錄,責令立即停止違規經營,7日內到支隊接受調查處理。
下一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將嚴格按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繼續加大對全市所有網咖的巡查與處罰力度,為宜昌迎接“全國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夯實工作基礎。

地理位置

地址:長康路34號
宜昌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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