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夷發〔2010〕3號)精神,設立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 地點:宜昌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商務局(區中小企業發展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二)將區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等涉及工業行業管理的職責劃入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本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的職責劃入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四)增加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區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的規劃、政策;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及相關政策的職責。
(五)增加城鄉農貿市場(菜市場)行業管理,指導、督促農貿市場(菜市場)實施標準化建設和改造的職責。
(六)增加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對經營者進行反壟斷審查,並指導協調全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的職責。
(七)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的職責,加強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八)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整頓和規範流通秩序,加強商務行政執法工作,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九)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十)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負擔監督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參與緊急運輸協調工作,協調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
(四)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區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六)主管全區電力行政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
(七)提出全區企業技術進步政策的建議,組織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和產業集群。
(九)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統計工作。
(十)負責全區化工、電力、裝備製造、食品醫藥、建材、冶金、黃金、紡織、信息、煤炭、鹽業等工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負責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規劃、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和促進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推廣套用。
(十二)負責全區電子電器產品維修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中央、省、國防軍工在夷企業的協調與服務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結合全區實際擬訂具體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參與研究全區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十五)參與擬訂全區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內外貿易商品的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區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六)擬訂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七)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八)負責全區城鄉農貿市場(菜市場)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城鄉農貿市場(菜市場)建設與管理辦法;參與編制城鄉農貿市場(菜市場)專項規劃,審核農貿市場(菜市場)改造、建設方案;組織制定城鄉農貿市場(菜市場)管理的行業規範和農貿市場(菜市場)改造、建設規範並組織驗收;參與農貿市場(菜市場)投資審計和補貼資金髮放工作。
(十九)負責畜禽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市場、再生資源回收、舊金屬市場、報廢汽車、老舊汽車更新、舊機動車輛交易市場、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洗染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全區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商務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擬訂和執行全區中長期進出口規劃和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區進出口業務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按規定許可權管理進出口配額,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研究和推廣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匯總編報全區年度進出口指導目標。
(二十一)組織制定全區技術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二十二)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全區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指導我區在境內外舉辦的內外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博覽會及有關涉外招商引資活動。
(二十三)負責全區經濟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區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法律政策,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協調指導全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二十四)擬訂和執行全區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擬訂全區有關外商投資政策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協助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及轉報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五)制定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的相關規定和實施辦法;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區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組織擬訂全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辦法,牽頭開展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展國際化經營,歸口管理全區對外援助項目和多邊、雙邊對全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與有關國際組織的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二十六)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二十七)負責全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系統業務指導,指導全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系統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二十八)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及系統離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十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區企業負擔監督辦公室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行政辦公會議、全區性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公文管理、檔案起草、新聞發布和政務信息工作;承擔機要、保密、檔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督查、安全和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組織擬訂和完善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重要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局電子政務及機關網站管理和維護工作。
研究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及商務發展戰略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宣傳、貫徹和實施國家有關工業、商務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起草相關的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受理、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推動機關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擔機關法律事務及史料編修等工作;負責工業、商務地方志編纂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及中小企業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和理論研究,參與全區重大經濟合作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案件的研究與協調;承擔重要檔案和重要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監督檢查企業負擔情況,協調處理涉及企業負擔的重大事項;受理涉及增加企業負擔的舉報、投訴;承擔區企業負擔監督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組織擬訂全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目標並監督執行;會同區有關部門擬訂系統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協同相關部門辦理出口退稅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審計等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掛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組織擬訂工業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擬訂工業經濟運行年度調控目標,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對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督導;負責應急物資、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負責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和統計工作。
負責編制全區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日常電力運行工作;依法管理供電區域劃分工作;負責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電力行政執法權;參與擬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和電價調整等工作;負責協調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以及促進清潔生產的相關工作;承擔區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建議措施;指導推進縣域經濟新型工業化、產業化和城鎮化工作;擬訂培育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促進產業集群發展。
(四)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掛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振興全區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區機械、船舶工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擬訂全區船舶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船舶建造質量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全區軍民結合工業行業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國防科技工業和軍民結合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央、省、國防軍工在夷企業的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軍工行業的統計報表工作。
負責化工、煤炭、冶金、黃金、建材、輕工、紡織、信息、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相關產業政策和有關法規、技術規範及標準;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發展;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依法辦理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資格證書申報和年檢工作;負責全區煤炭生產調度和統計、煤礦瓦斯等級鑑定和治理工作;指導全區煤礦礦長資格的考核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與考核工作;參與相關技改投資項目審核工作;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信息化推進科
牽頭擬訂信息化、電子信息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編制工業、商務信息化的實施計畫,推動工業產品研發、生產過程控制、企業和行業管理的信息化;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狀況;組織國家和省電子信息、軟體產業發展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參與相關技改投資項目審核工作;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電子電器產品維修服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信息化工作的統計報表工作。
(六)商貿發展科
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商貿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培育大型流通企業集團;指導協調商品市場發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國內會展的組織策劃和國內市場的開拓工作;負責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及促銷備案管理;負責繭絲綢生產企業及鮮繭收購協調管理;指導並組織全區家電下鄉工作。
牽頭編制和調整全區城鄉商業網點發展規劃;負責城鄉商業網點發展的統計分析,對全區商業網點和商業基礎設施建設提出發展對策和建議;協助有關部門編制城鄉農貿市場(菜市場)發展規劃,組織制定並推行城鄉農貿市場(菜市場)管理的行業規範和管理制度;牽頭制定農貿市場(菜市場)改造、建設規範,負責辦理《農貿市場配建意見書》,指導推進農貿市場(菜市場)標準化建設並組織驗收;參與農貿市場(菜市場)投資審計和補貼資金髮放工作。
(七)外經貿管理科(掛區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牌子)
參與擬訂和執行全區進出口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進出口業務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的國際市場開拓工作;承擔全區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編報全區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區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研究推進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和進出口預警體系建設;協助我區進出口企業做好經營資格登記備案工作;指導協調我區在境內外舉辦的進出口交易會、展銷會、博覽會和洽談會等活動。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加工貿易發展規劃及科技興貿戰略;承擔全區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貿易促進、市場開拓、加工貿易管理等工作;協助辦理機電產品進口審核登記;監督協調全區進口機電產品招標工作;指導協調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展銷會、洽談會。
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區外商投資工作;研究、分析全區外商投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擬訂和執行鼓勵外商投資政策措施,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的審批和變更工作,負責對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進行初審及轉報;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擬訂全區對外招商年度指導工作目標,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協助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承擔全區重大外資招商活動項目對接及簽約項目跟蹤落實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服務貿易工作,擬訂全區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管理全區服務外包工作;指導全區外資外貿協會的工作。
擬訂並執行全區對港、澳、台的招商投資規劃;牽頭組織與港、澳、台招商投資和經貿活動;協調處理對港、澳、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
參與擬訂全區對外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年度計畫;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區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業務;組織擬訂全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境外就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核和監督管理,牽頭開展全區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協助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除金融企業外)進行初審和轉報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援助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做好聯合國有關機構、友好國家及國際化民間組織對我區提供的多邊、雙邊無償援助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區外派勞務工作站工作。
參與擬訂全區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適應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按照我國政府的承諾,監督我區在進出口公平貿易和投資方面應承擔的義務;組織並指導我區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法律政策,建立並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安全損害預警機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全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協助調查國外對全區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協助有關部門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協調指導全區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八)市場秩序科(掛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商務領域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食品醫藥、成品油市場、再生資源回收、舊金屬市場、報廢汽車、老舊汽車更新、舊機動車輛交易市場、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洗染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並實施相關商務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承擔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牽頭組織國內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等領域市場經濟秩序整頓規範工作。
負責本局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工作。
(九)中小企業科(掛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結構最佳化、轉型升級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政策諮詢、創業輔導、項目扶持、信息服務、社會保障、人員培訓和外經貿發展等工作;負責調查處理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投訴;負責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對外宣傳、投資環境的招商推介工作。
提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融資的政策建議;負責監督和管理融資性擔保行業,促進融資性擔保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協調銀企關係,促進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建立融資渠道;承擔區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提出有關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安排建議;監測分析各類中小企業發展動態,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統計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對外經濟合作交流的有關工作;負責監測分析企業技術改造運行狀況及趨勢,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建議;承擔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的相關工作。
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實施有關重大科技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組織協調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產業化示範工程;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
(十)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黨組(委)會議決定事項的承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及信訪工作;負責制定全區中小企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中小企業人才引進工作。
(十一)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及經濟商務信息化系統離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領導信息

局長:楊大弘
楊大弘,男,漢族,湖北枝江人,196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局長、黨組(黨委)副書記。主持經濟商務局、中小企業發展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審計和國企改革工作。
黨組書記:楊小培
楊小培,男,漢族,湖北宜昌人,1958年1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組(黨委)書記。主持經濟商務局黨組、直屬機關黨委工作;主管黨務、組織人事和老幹部工作。分管政工人事股、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副局長:岳新華
岳新華,男,漢族,湖北宜昌人,1965年3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商務局黨組(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商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分管政策法規、內貿發展、企業減負、區直國有工商企業改革、改制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再就業及社會保障協調工作;聯繫商貿流通服務企業。分管政策法規股、內貿發展股。負責企改辦、整規辦日常工作。
副局長:梁行
梁行,男,漢族,湖北宜昌人,1968年8月出生,大學專科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組(黨委)成員、副局長。負責區磷管辦相關工作。
副局長:韓敏
韓敏,男,漢族,湖北宜昌人,1962年12月出生,大學專科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好經濟工作的綜合協調;分管經濟運行、中小企業、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技術改造、電力行政管理、磷礦運銷管理和電、磷、錢、煤、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配置的協調工作;聯繫區供電公司、區水電公司、中、省及軍工在夷企業、鄉鎮(街道)經貿辦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百萬元以上中小企業;分管經濟運行股、中小企業股。
紀檢組長:劉廣義
劉廣義,男,漢族,湖北宜昌人,1963年2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抓好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分管機關、信息產業、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工作;協管老幹部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提案工作;聯繫移民和和信息產業企業;分管辦公室、信息產業股,負責民營辦日常工作。
工會主席:吳霞
吳霞,女,漢族,湖北宜昌人,1959年12月出生,大學專科學歷。1977年9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分管外貿外資外經及經濟商務系統和機關工會、計畫生育、女工、低保審核、困難職工生活救助工作及局屬二級單位財務審計監管工作;聯繫外貿外資外經企業,分管外貿管理股。
黨委委員、行辦主任:胡傳凱
胡傳凱,男,漢族,湖北宜昌人,1958年1月出生,大學專科學歷。1981年11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委委員、行辦主任。分管畜禽屠宰、成品油、酒類及民爆等行業管理、局派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及工作;聯繫中石化夷陵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公司;主管商貿物業辦工作;分管行業辦、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局及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
黨委委員、政工股長:桓曉雲
桓小雲,男,漢族,湖北秭歸人,1957年5月出生,中專學歷。1975年1月參加工作,197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委委員、政工股長。協管黨務工作,負責局黨(組)委組織、宣傳、文明創建、政工人事及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政工人事股和黨委辦公室工作。
黨委委員、機關黨支部書記、辦公室主任:馮萬持
馮萬持,男,漢族,湖北宜昌人,1974年12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1996年9月參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宜昌市夷陵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協管機關工作,分管宣傳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局辦公室和機關黨支部工作;聯繫黃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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