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區移民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夷發〔2010〕3號)精神,設立宜昌市夷陵區移民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夷陵區移民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關於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提出有關建議和意見,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二)受區政府委託,負責編制移民安置規劃大綱,指導、協調工程建設業主和鎮村做好工程占地和淹沒區實物指標調查工作;負責審核移民安置計畫,參與項目法人對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申報和審批。
(三)負責擬訂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計畫,安排外遷移民工作任務,組織協調移民搬遷安置。
(四)負責三峽工程移民後續工作及三峽水庫夷陵區的綜合管理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三峽工程壩庫區移民工作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
(五)負責管理移民專項資金,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接受國家、省、市的稽查和審計;負責移民遷建後期扶持資金的管理工作。
(六)組織編報和審核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大中小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和庫區安置區經濟發展項目年度計畫;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和評估全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情況。
(七)組織協調移民工程監理工作,制定年度監理計畫,組織實施綜合監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庫區自然災害防治、庫底清理、環境保護、庫岸穩定及防護工作。
(八)負責移民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信訪、外事等工作。
(九)負責葛洲壩庫區移民遺留問題的處理和協調。
(十)配合區有關部門管理好各類專項配套資金,促進移民壩庫區及安置區經濟和社會發展。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移民局設4個內設機構 :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信息、宣傳、檔案、保密、後勤、安全保衛、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基建、督辦等日常工作;承擔移民政策的調研工作;擬訂地方性移民工作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黨群和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情況綜合,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擬訂教育培訓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教育培訓工作。
(二)移民安置科
負責移民政策貫徹落實;負責三峽工程在夷壩庫區移民後續實施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負責組織、指導壩庫區移民安置遺留問題的處理及農村移民的搬遷安置;負責協調壩庫區移民養老保障工作;做好後靠移民及外遷安置區移民的安置工作;負責移民產業發展規劃和項目實施監督工作;指導移民技能培訓和推薦就業工作;負責處理葛洲壩庫區遺留問題;協助開展壩庫區移民居民點基礎設施建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移民工程項目監理工作和移民工程項目資料收集歸檔、建立項目資料庫;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壩、庫區(安置區)征地移民安置資料、建立移民資料資料庫;負責三峽移民統計工作;協助做好移民來信來訪工作。
(三)信訪接待科
負責移民信訪事項承辦和移民突發事件的處理;掌握移民動態,做好移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維護穩定的日常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負責移民資金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全區移民安置及項目資金年度計畫;負責全區三峽工程移民經費、葛洲壩庫區維護基金等移民專項經費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移民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稽查與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區移民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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