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區文化和旅遊局

宜昌市夷陵區文化和旅遊局

根據《宜昌市夷陵區機構改革方案》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宜昌市夷陵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整合區文化和旅遊局、區旅遊委職責,設立宜昌市夷陵區文化和旅遊局,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廣播電視局、區體育局、區文物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夷陵區文化和旅遊局
  • 隸屬: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相關規定、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全區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相關領域及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擬訂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活動,指導規範全區重點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相關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制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全區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地方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體育及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遊、體育和廣播電視惠民工程,指導實施全民建身計畫,統籌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負責對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對相關行業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管理全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九)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全區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
(十)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以及在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一)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體育、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等產業發展。
(十二)指導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十三)承擔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文物等行政審批、批後監督管理職責。
(十四)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十五)組織大型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對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活動,推動文化和旅遊走出去。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化和旅遊局負責按規定開展文化和旅遊領域的事前審批、批後監管。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文化和旅遊領域的行政處罰,及其相關的行政強制。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執法合力。

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
體育股
廣播電視股
旅遊股(資源開發股、安全監管股)
文藝文物股(宣傳推廣股)
產業發展股
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市場管理股)
計畫財務股
辦公室
文聯辦公室
文化產業科
體育科
文物科
廣播影視管理科
文藝科(掛非遺保護科牌子)
市場科(掛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新聞出版管理科、區“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計畫財務科(掛會計核算中心牌子)
政工科
辦公室
宜昌市夷陵區體育管理與指導中心
宜昌市夷陵區黃陵廟文物管理處
夷陵區博物館
宜昌市夷陵區圖書館
宜昌市夷陵區文化館

歷任領導

局長:盛艷

辦公地址

宜昌市夷陵區文化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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