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宜宇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鎮痛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修訂日期,
成份
化學名稱: 4′-乙基-2-甲基-3-哌啶基苯丙酮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7H25NO•HCl
分子量:295.85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7H25NO•HCl
分子量:295.85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適應症
中樞性肌肉鬆馳藥。用於改善下列疾病的肌緊張狀態:頸背肩臂綜合症,肩周炎,腰痛症;用於改善下列疾病所致的痙攣性麻痹:腦血管障礙,痙攣性脊髓麻痹,頸椎病,手術後遺症(包括腦、脊髓腫瘤),外傷後遺症(脊髓損傷、頭部外傷),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嬰兒大腦性輕癱,脊髓小腦變性症,脊髓血管障礙,亞急性脊髓神經症(SMON)及其它腦脊髓疾病。
規格
50mg
用法用量
飯後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1.出現下列不良反應時應停止用藥:休克、肝功能異常、腎功能異常,血液學檢查異常(包括紅細胞數,血紅蛋白值);
2.可能出現下列不良反應:
皮膚:皮疹、搔癢等;
精神神經:失眠、頭痛、睏倦、身體僵硬、四肢麻木、知覺減退、四肢發顫等;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適、口乾、便泌、腹瀉、腹痛、腹脹等,偶有口腔炎;
泌尿系統:尿閉、尿失禁、尿不盡感等;
全身症狀:四肢無力、站立不穩、全身倦怠,偶有頭暈、肌緊張減退等;
其它:顏面熱感、出汗等。
2.可能出現下列不良反應:
皮膚:皮疹、搔癢等;
精神神經:失眠、頭痛、睏倦、身體僵硬、四肢麻木、知覺減退、四肢發顫等;
消化系統: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適、口乾、便泌、腹瀉、腹痛、腹脹等,偶有口腔炎;
泌尿系統:尿閉、尿失禁、尿不盡感等;
全身症狀:四肢無力、站立不穩、全身倦怠,偶有頭暈、肌緊張減退等;
其它:顏面熱感、出汗等。
禁忌
嚴重肝、腎功能障礙者,伴有休克者,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肝功能障礙患者、孕婦慎用;
2.若出現四肢無力、站立不穩、嗜睡等症狀時,應減少或停止用藥;
3.用藥期間不宜從事駕駛車輛等危險性機械操作;
4.用藥期間應注意觀察血壓、肝功能、腎功能和血象的情況;
2.若出現四肢無力、站立不穩、嗜睡等症狀時,應減少或停止用藥;
3.用藥期間不宜從事駕駛車輛等危險性機械操作;
4.用藥期間應注意觀察血壓、肝功能、腎功能和血象的情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對孕婦及可能懷孕的婦女,應在判斷其在治療上的益處高於風險時,方可用藥;
2.哺乳期婦女應避免用藥,必須用藥時,應停止哺乳。
2.哺乳期婦女應避免用藥,必須用藥時,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本品在兒童的安全性尚未確立(使用經驗不足)。
老年用藥
一般情況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故應採取減量和加強觀察等措施。
藥物相互作用
類似藥物鹽酸甲苯哌丙酮在與甲氧卡巴莫合用時,曾有眼調節障礙的報導。
藥物過量
尚無特效的解毒方法。對本品過量,可採取洗胃及常規的支持治療等措施。
藥理毒理
文獻資料表明,本品能同時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和血管平滑肌,緩和骨骼肌緊張並改善血流。通過改善各種肌緊張症狀,抑制脊髓反射,並作用於γ-系,減輕肌梭的靈敏度,從而緩解骨骼肌的緊張,並且通過擴張血管而顯示改善血流的作用,從多方面阻斷肌緊張亢進→循環障礙→肌疼痛→肌緊張亢進,這種骨骼肌緊張的惡性循環。本品急性和長期毒性試驗未觀察到明顯毒性反應。小鼠口服LD50為668.7mg/kg,靜注LD50為41.98mg/kg,實驗值與文獻值基本一致。動物實驗結果表明,本品無抗原性,無致突作用,無生殖毒性,亦不產生身體或精神依賴性。
藥代動力學
文獻資料表明,本品口服後,幾乎全部由消化道吸收,健康成人一次口服150mg後約1.6~1.9小時,血漿濃度達最高峰,峰濃度為7.5~7.9ng/ml,半衰期為1.6~1.8小時;大鼠投藥30分鐘後的組織內分布情況,在腦、脊髓、坐骨神經及肌肉中的分布幾乎與血液中的分布相同;投藥後43%排至膽汁中,進入腸肝循環;大部分在24小時內以非活性羧酸型代謝物排出體外,77%由尿排出,21%從糞便中排出。
貯藏
密封,陰涼乾燥處(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10片/板,1板/盒,2板/盒。
有效期
30個月。
執行標準
WS1-(Z-384)2004Z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667
生產企業
青島國海生物製藥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7年04月20日
修訂日期
201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