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成本標準

定額成本標準是制定定額成本的依據。按制定標準的技術經濟條件,可分為“理想標準”與“正常標準”; 按制定標準的時間範圍,可分為“基本標準”與“當期標準”。理想標準是以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處於最佳狀態為假定來制定定額成本。它要求最好的生產設備、最低的原材料價格和最少的材料消耗量,最合理的工資率和工時消耗,最高的生產量和銷售量,而且生產過程中無浪費、無停工、無機器損壞現象。這種標準不考慮現實可能性,事實上達不到,一般企業不採用。基本標準是以某一年度的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條件為基礎制定定額成本。

這種標準一定多年不變。各期實際成本和同一標準比,可以反映各期成本升降幅度的大小。但如果生產技術和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標準就會顯得過時,難以起到控制作用,所以實際工作中也很少採用。正常標準是以企業已經達到的生產技術水平和有效經營管理條件為基礎制定定額成本。它把生產經營中一般不可避免的損失估計在內,是預期企業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水平,故較為先進可行。當期標準是指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條件的變更,予以修訂的定額成本。這種標準由於充分反映了企業當期的生產經營現狀,因而較為合理。在實際工作中,為了使定額成本既先進合理,又適應當前的生產經營條件,通常將“正常標準”與“當期標準”結合起來,採用所謂“當期正常標準”制定定額成本。按當期正常標準,編制的定額成本,稱為“現行定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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