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定陶縣地方稅務局是履行全縣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服務職能的行政執法單位。主要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稅種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省政府開徵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法規稅政科、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稅源管理科、收入核算和財務科、人事科、監察室、納稅服務中心
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督辦、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應急管理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法規稅政科
負責局機關依法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重大地方稅收案件的審理;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牽頭配合審計部門對本系統的審計;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處罰聽證及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地方各稅及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國際稅務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基金、收費的代征管理工作。
征管和科技發展科
貫徹落實地方稅收征管規範性檔案,擬定相關管理辦法;管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稅收發票;擬定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定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本級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稅務信息網路及各類套用軟體的運行、維護、安全管理;承擔本級數據中心環境運行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級信息化技術的培訓工作。
稅源管理科
負責轄區稅收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源分析和日常監控;落實省市局評估任務,實施評估分析、稽查移交及後續管理工作;負責稅收預警工作,組織派發、落實省市局預警任務,組織後續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和財務科
負責編制本系統財務預決算;匯總分析轄區內地方稅收計畫、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和基本建設規章制度;管理本系統各項經費、裝備和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地方稅收票證、機關財務、本系統財務審計;監督管理國有資產。
所獲榮譽
定陶縣地方稅務局持續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入開展新一輪基層建設,務實創新,先後獲得“省級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狀”、山東省地稅系統“信息化建設套用年”、“質效年”等活動先進單位等省市級以上榮譽50餘項,保持了穩健和諧跨越發展的強勁勢頭。該局以狠抓組織收入質量為主線,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層層簽訂執法責任書,落實“法制教育”、“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執法預警等制度,全面夯實依法治稅基礎。嚴格依法治稅,積極規範執法程式,被菏澤市政府法制辦和市地局聯合表彰為“執法案卷優秀單位”,直屬分局為“規範執法先進基層單位”,2010年、2011年多個月份稅收執法考核“零”過錯,全年未有一起行政複議被撤銷、變更和行政訴訟敗訴案件。該局深入開展“大學習、大練兵”活動,堅持周二學習日制度,“每周一題、每月一考、每季一評”。至今, 20餘人次取得省級稅收業務能手,40餘人次獲得市級稅收業務能手,一人入選國家稽查人才庫,三人進入省級稽查人才庫。全省專向稽查工作中,馬永生獲得三等功,楊培根被評為“先進個人”。該局被菏澤市地稅局評為“征納共盈”納稅服務品牌創建先進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服務經濟”先進單位,被縣政協評為全縣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十佳”單位,2011年全縣行風評議活動中取得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