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漁業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水利、水保、防洪、漁業等工作的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及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劃、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省市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邊縣水務局
- 性質:行政機關
- 地址:陝西省定邊縣長城南街
- 局長:高瑞平
主要職責
定邊縣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漁業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水利、水保、防洪、漁業等工作的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及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劃、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省市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組織擬訂全縣和跨縣區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期展開水能源調查工作;負責主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的徵收管理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協調管理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工作,管理全縣水文工作。
(三)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及主要河流、水庫、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五)管理全縣水政、水保、防洪、漁政執法;協調處理各鄉(鎮)、流域和部門之間的水事糾紛;協調處理各鄉(鎮)之間的水土保持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指導水庫、淤地壩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六)組織編制中型和跨區域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報告;負責全縣水利、水保、水產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質量監督。
(七)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管理監督全縣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全縣重要水利工程;承擔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縣內水利灌區管理及聯網調度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已成灌區管理工作;管理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負責縣城、鄉(鎮)供水水源及各鄉(鎮)自來水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九)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負責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全縣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管理。
(十)負責水利科技與教育工作;組織水利科研技術成果的推廣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漁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漁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水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主管全縣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十二)承擔全縣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庫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水利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國家賠償、行政執法責任制等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
(十四)負責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