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的申報質量,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做好2016年第二批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的指導意見》中明確的申報範圍、申報方式、項目要求、資本金比例、相關材料等要求,認真謀劃申報項目,及時開展項目前期,抓緊完備申報材料,全力做好申報項目的提前儲備,全面加強第三批和第四批專項基金申報工作,確保達到10億元以上專項建設基金支持。
二、工作內容
(一)抓謀劃儲備。市發改、住建、開發區、規劃、商務、旅遊、交通、工商、工信、水利、農業、國土、環保、民政、科技等有關部門和城建投公司要緊緊圍繞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方向,結合本部門實際全面做好項目謀劃篩選和儲備工作,優先推選京津冀協同發展、節能環保、冬奧會及棚戶區改造、市政基礎設施、重點水利建設、農村路網等重大民生項目。力爭各部門爭取項目或資金總額在億元以上。要認真參考全省前六批已下達的項目目錄,選擇前期工作充分、條件成熟、年內能夠動工(含2014年以來開工、主要在2016年形成工作量)的項目;要考慮項目收益適中,回報率約為3-5%、回收周期約為10-20年的項目;要充分考慮整裝的大項目和PPP項目。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的儲備、申報主要依託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庫開展,各部門謀劃出來的儲備項目要及時按照標準做好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入庫填報等工作。
(二)抓前期報批。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申報時間緊、任務重,上級要求每個項目確保具備必要的單行材料,主要包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及構成;計畫新開工項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核准、備案檔案複印件,備案項目還需提供規劃、用地、環評等檔案複印件;在建項目需提供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手續複印件;項目法人及股東情況,項目資本金構成、到位、缺口情況等;項目回報方式、測算回報率和回收周期等;對社會融資的拉動效應;項目法人同意專項建設基金以股權投資、股東借款等方式投入的書面承諾。
(三)抓溝通協商。由於專項建設基金是通過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我市主要是農業發展銀行),以股權投資或股東借款等方式投放到具體項目中去的,因此申報的每個項目都要明確到銀行。各級各部門要與支持銀行加強溝通協調(需市政府領導親自跑辦協調的事項,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匯報),並與省行協商一致後方可上報。國家發改委最終確定每一批次的項目清單後,後續基金投放工作均由支持銀行獨立評審、自主決策。因此,各級各部門申報項目時要主動與支持銀行提前溝通協商,按照銀行的指導意見和操作規程,做好項目申報準備相關工作,並且儘可能的做到投貸結合,充分發揮出專項建設基金的投融資撬動作用。
(四)抓配套落實。對通過爭取專項建設基金解決了資本金投入,但仍有項目建設資金缺口的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主動組織金融機構積極跟進,採取“一對一”或“一對多”方式,組織銀行、基金、信託、保險資金及各類資本與已簽約項目進行對接,通過投貸聯動、銀團貸款等方式,解決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後續融資問題。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機構。成立定州市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領導小組,由李軍輝市長任組長,陳業鵬常務副市長任副組長,發改、工信、財政、開發區、金融辦、國土、環保、規劃、住建、交通、水利、工商、農業、旅遊文物局、農發行、城投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發改局,辦公室主任由王永軍兼任,具體負責基金申報及使用的組織協調。
(二)明確責任。各級各部門對本單位爭取使用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工作負總責,積極組織項目篩選申報和資金使用。市發改局負責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申報爭取的組織協調工作,並具體負責與省發改委的聯繫溝通,做好項目上報工作。市工信局負責技術改造專項項目蒐集、審核的組織協調工作,並負責與省工信廳聯繫溝通,做好項目上報工作。市金融辦負責已簽約項目與金融機構的對接工作,及時掌握基金投放情況,協調項目融資中的有關問題。農發行定州支行要加強與省行的匯報聯繫,提高項目前期審核效率,指導申報更多符合調件的項目。各鄉鎮辦、各部門要做好本系統項目篩選上報工作,爭取更多優質項目得到資金支持。
(三)密切配合。各牽頭單位要明確提出具體工作方案、時間進度和階段性目標。相關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積極主動配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溝通協調,組織各級各部門採取聯席會議、專題會議等形式,加大統籌推進和督促檢查力度。
(四)強化考核。市政府對各級各部門爭取專項建設基金工作進行考核,由發改局、金融辦牽頭,以爭取資金額度、項目簽約率、資金支持率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定期通報,並將各部門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情況列入市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對爭取國家專項建設資金有功的人員要給予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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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發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的申報質量,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做好2016年第二批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的指導意見》中明確的申報範圍、申報方式、項目要求、資本金比例、相關材料等要求,認真謀劃申報項目,及時開展項目前期,抓緊完備申報材料,全力做好申報項目的提前儲備,全面加強第三批和第四批專項基金申報工作,確保達到10億元以上專項建設基金支持。
二、工作內容
(一)抓謀劃儲備。市發改、住建、開發區、規劃、商務、旅遊、交通、工商、工信、水利、農業、國土、環保、民政、科技等有關部門和城建投公司要緊緊圍繞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方向,結合本部門實際全面做好項目謀劃篩選和儲備工作,優先推選京津冀協同發展、節能環保、冬奧會及棚戶區改造、市政基礎設施、重點水利建設、農村路網等重大民生項目。力爭各部門爭取項目或資金總額在億元以上。要認真參考全省前六批已下達的項目目錄,選擇前期工作充分、條件成熟、年內能夠動工(含2014年以來開工、主要在2016年形成工作量)的項目;要考慮項目收益適中,回報率約為3-5%、回收周期約為10-20年的項目;要充分考慮整裝的大項目和PPP項目。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的儲備、申報主要依託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庫開展,各部門謀劃出來的儲備項目要及時按照標準做好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入庫填報等工作。
(二)抓前期報批。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申報時間緊、任務重,上級要求每個項目確保具備必要的單行材料,主要包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項目總投資及構成;計畫新開工項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核准、備案檔案複印件,備案項目還需提供規劃、用地、環評等檔案複印件;在建項目需提供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手續複印件;項目法人及股東情況,項目資本金構成、到位、缺口情況等;項目回報方式、測算回報率和回收周期等;對社會融資的拉動效應;項目法人同意專項建設基金以股權投資、股東借款等方式投入的書面承諾。
(三)抓溝通協商。由於專項建設基金是通過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我市主要是農業發展銀行),以股權投資或股東借款等方式投放到具體項目中去的,因此申報的每個項目都要明確到銀行。各級各部門要與支持銀行加強溝通協調(需市政府領導親自跑辦協調的事項,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匯報),並與省行協商一致後方可上報。國家發改委最終確定每一批次的項目清單後,後續基金投放工作均由支持銀行獨立評審、自主決策。因此,各級各部門申報項目時要主動與支持銀行提前溝通協商,按照銀行的指導意見和操作規程,做好項目申報準備相關工作,並且儘可能的做到投貸結合,充分發揮出專項建設基金的投融資撬動作用。
(四)抓配套落實。對通過爭取專項建設基金解決了資本金投入,但仍有項目建設資金缺口的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主動組織金融機構積極跟進,採取“一對一”或“一對多”方式,組織銀行、基金、信託、保險資金及各類資本與已簽約項目進行對接,通過投貸聯動、銀團貸款等方式,解決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後續融資問題。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機構。成立定州市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領導小組,由李軍輝市長任組長,陳業鵬常務副市長任副組長,發改、工信、財政、開發區、金融辦、國土、環保、規劃、住建、交通、水利、工商、農業、旅遊文物局、農發行、城投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發改局,辦公室主任由王永軍兼任,具體負責基金申報及使用的組織協調。
(二)明確責任。各級各部門對本單位爭取使用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工作負總責,積極組織項目篩選申報和資金使用。市發改局負責專項建設基金項目申報爭取的組織協調工作,並具體負責與省發改委的聯繫溝通,做好項目上報工作。市工信局負責技術改造專項項目蒐集、審核的組織協調工作,並負責與省工信廳聯繫溝通,做好項目上報工作。市金融辦負責已簽約項目與金融機構的對接工作,及時掌握基金投放情況,協調項目融資中的有關問題。農發行定州支行要加強與省行的匯報聯繫,提高項目前期審核效率,指導申報更多符合調件的項目。各鄉鎮辦、各部門要做好本系統項目篩選上報工作,爭取更多優質項目得到資金支持。
(三)密切配合。各牽頭單位要明確提出具體工作方案、時間進度和階段性目標。相關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積極主動配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溝通協調,組織各級各部門採取聯席會議、專題會議等形式,加大統籌推進和督促檢查力度。
(四)強化考核。市政府對各級各部門爭取專項建設基金工作進行考核,由發改局、金融辦牽頭,以爭取資金額度、項目簽約率、資金支持率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定期通報,並將各部門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情況列入市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對爭取國家專項建設資金有功的人員要給予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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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