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健康扶貧工程實施方案,為了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健康扶貧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辦〔2016〕233號)要求,積極探索整合相關資源,提高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緊密結合,針對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病種,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和資源整合,採取有效措施提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和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全面提高我縣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健康水平,實現省委、省政府“三年脫貧,二年鞏固”目標,為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與全縣人民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堅持統籌協調,鼓勵改革創新;堅持政策聯動,促進精準扶貧;堅持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堅持便民利民,實施即時結報;堅持分級診療,規範醫療服務;堅持公開公正,嚴格監督管理;堅持政策傾斜,強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三、目標任務
到2020年,貧困地區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保障,個人就醫費用負擔大幅減輕;貧困地區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衛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人均預期壽命進一步提高,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傳染病死亡率顯著下降;縣級醫院服務條件明顯改善,服務能力和可及性顯著提升;區域間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進一步縮小,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四、重點任務
(一)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切實減輕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牽頭單位:縣衛生局;責任單位:縣扶貧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殘聯)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所有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並實行政策傾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名單由縣扶貧辦提供,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由財政給予補貼,補貼資金由縣扶貧辦從扶貧資金中支出。提高新農合待遇水平:1.提高普通門診報銷比例,建檔立卡貧困參合患者在鄉、村兩級新農合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2.提高慢性病特殊病種門診報銷比例,患有25種慢性病特殊病種的建檔立卡貧困參合患者,在省內省級、市縣級新農合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診,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3.住院不設起付線。4.提高住院患者報銷比例,建檔立卡貧困參合患者在省內省級、市縣級新農合公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5.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將建檔立卡貧困參合患者的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由8000元降至4000元;6.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將以治療性康復為目的的康復綜合評定等20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提高農村貧困殘疾人醫療保障水平;7.提高所有地中海貧血患者新農合補償水平,將排鐵治療藥物納入新農合報銷範圍,將重症地貧患者造血幹細胞移植納入重大疾病種類範圍,實行按病種付費,並提高報銷比例。
建立貧困人口兜底保障機制。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範圍,對突發重大疾病暫時無法獲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機制,發揮協同互補作用,形成保障合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和民政醫療救助後,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個人仍無能力支付的剩餘醫療費用,有效費用超過1000元的部分,可向衛生局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專項基金,按30%比例進行報銷。
(二)對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進行分類救治。(牽頭單位:縣衛生局;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殘聯)
優先為每人建立1份動態管理的電子健康檔案,建立貧困人口健康卡,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
以縣為單位,依靠基層衛生計生服務網路,進一步核准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家庭數及患病人員情況,對需要治療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進行分類救治。能一次性治癒的,組織專家集中力量實施治療。2017年起選擇疾病負擔較重、社會影響較大、療效確切的大病進行集中救治,制訂診療方案,明確臨床路徑,控制治療費用,減輕貧困大病患者費用負擔。需要住院維持治療的,由就近具備能力的醫療機構實施治療;需要長期治療和康復的,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上級醫療機構指導下實施治療和康復管理。實施光明工程,為農村貧困白內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費用通過現行醫保制度等渠道解決,鼓勵慈善組織參與。
加強農村貧困殘疾人健康扶貧工作,對貧困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開展康復知識培訓,加強縣級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建設,提升基層康復服務能力,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有效銜接、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為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精準康復服務。
(三)實行縣域內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住院“先診療後付費”。(牽頭單位:縣衛生局;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民政局)
貧困患者按照《海南省公立醫療機構推行“先診療後付費”服務模式實施方案(試行)》(瓊衛醫〔2014〕52號)規定的情況,在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
推進貧困地區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加強貧困地區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和有關臨床專科建設,探索通過縣鄉村一體化醫療聯合體等方式,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到2020年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四)加強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縣衛生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工科局、縣教育局)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實施貧困地區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使每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市縣達到“三個一”目標(即每個市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每個鄉鎮建設1所標準化的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1個衛生室)。加快完善貧困地區公共衛生服務網路,以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為重點,加大對貧困地區疾控、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強貧困地區遠程醫療能力建設,實現縣級醫院與縣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互聯互通。
積極提升中醫藥(含民族醫藥,下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優勢。在貧困地區優先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畫,開展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和培訓,切實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貧困地區縣級中醫院基礎建設和服務能力建設,加強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建設指導。
(五)統籌推進貧困地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牽頭單位:縣衛生局;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物價局)
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協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機構控費、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加強醫院成本管理。創新縣級公立醫院機構編制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製備案制。探索制訂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合理核定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結合實際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制訂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落實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用人自主權。
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分期分批對貧困地區鄉村醫生進行輪訓,2017年前完成培訓。通過支持和引導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及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的養老待遇。
加快健全貧困地區藥品供應保障機制,統籌做好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供應配送管理工作。按照遠近結合、城鄉聯動的原則,提高採購、配送集中度,探索縣鄉村一體化配送,發揮郵政等物流行業服務網路優勢,支持其按規定參與藥品配送。
(六)加大貧困地區慢性病、傳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牽頭單位:縣衛生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發改委)
做好死因登記報告、腫瘤隨訪登記和重點慢性病監測工作;結合國家及省下達的工作任務,加強心腦血管疾病、癌症篩查和早診早治工作;加強全民健康教育,積極倡導健康生活方式;繼續加大慢性病綜合防控示範區創建與維護工作;加強貧困地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登記、救治救助和服務管理。
採取政府補貼運銷費用或補貼消費者等方式,讓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鹽,繼續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狀態。
加強對結核病疫情嚴重的貧困地區防治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開展重點人群結核病主動篩查,規範診療服務和全程管理,進一步降低貧困地區結核病發病率。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有效遏制疾病流行。
在愛滋病疫情嚴重的貧困地區建立防治聯繫點,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加大對慢性B肝病人的健康體檢、病情監測、健康促進與管理指導。
(七)加強貧困地區婦幼健康工作。(牽頭單位:縣衛生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殘聯)
在貧困地區全面實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地中海貧血篩診、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農村婦女“兩癌”(乳腺癌和宮頸癌)篩查、婦女常見病普查、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新生兒疾病篩查和聽力篩查等項目,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做到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加強貧困地區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建設。加強農村婦女孕產期保健,保障母嬰安全。
加大對貧困地區計畫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堅持和完善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大對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扶助力度。
(八)深入開展貧困地區愛國衛生運動。(牽頭單位:縣愛衛辦;責任單位:縣環城委、縣衛生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
加強貧困地區的衛生創建活動,持續深入開展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統籌治理貧困地區環境衛生問題,實施貧困地區人居環境改善扶貧行動,有效提升貧困地區人居環境質量。
將農村改廁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相結合,加快農村衛生廁所建設進程。加強農村飲用水和環境衛生監測、調查與評估,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進農村垃圾污水治理,綜合治理大氣污染、地表水環境污染和噪聲污染。
加強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工作,廣泛宣傳居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提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健康意識,使其形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考核督查。
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工作體制,各單位要結合貧困地區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縣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將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舉措,統籌做好資金安排、政策銜接、項目落地、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並將健康扶貧工程納入脫貧攻堅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貧困地區政府目標考核管理,作為重要考核內容,細化職責分工,明確任務要求,對實施情況定期檢查督促。
(二)明確部門職責。
縣衛生局、縣扶貧辦負責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健康扶貧工程實施工作,制訂具體方案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考核評估。縣扶貧辦、縣民政局、縣殘聯會同縣衛生局負責開展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情況核實核准工作。縣發改委負責將健康扶貧工程有關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大貧困地區衛生計生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縣教育局負責支持高等醫學教育發展,引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落實醫療衛生人才培養任務。縣科技局負責加強以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為核心的轉化推廣體系建設,大力推進先進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縣民政局負責制訂完善醫療救助政策,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提高貧困地區醫療救助水平。縣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通過現行渠道對健康扶貧工程提供資金支持。縣衛生局會同縣人社局負責提出完善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人才招聘引進的政策意見。縣環城委負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縣住建局負責牽頭實施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扶貧行動。縣水務局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實施工作。縣審計局負責加大對健康扶貧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力度,跟蹤檢查健康扶貧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縣衛生局負責統籌推進貧困地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縣殘聯負責會同縣衛生局、縣民政局開展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加強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能力建設。
(三)加強宣傳引導。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開展健康扶貧系列宣傳活動,通過新聞報導、公益廣告等形式,宣傳健康扶貧工程及各項政策措施取得的進展和成效,廣泛宣傳衛生健康脫貧的重大意義,準確解讀衛生健康脫貧相關政策,切實提高民眾知曉率;宣傳廣大醫療衛生工作者深入貧困地區為民眾解除病痛的生動事跡,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四)積極拓展健康扶貧途徑。
要加強社會力量參與健康扶貧的機制建設,落實國家有關財稅優惠、費用減免等政策規定,統籌配置和使用相關資金、項目,提高使用效率,推動實施健康扶貧工程。支持、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金、物資積極參與醫療救助特別是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形成對政府救助的有效補充。要加強醫療救助與慈善救助之間的銜接,從貧困人口衛生健康需求出發,幫助他們尋求慈善幫扶。激發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動力,將健康扶貧與相關特色產業脫貧、勞務輸出脫貧等措施相銜接,形成合力,提高脫貧攻堅實際效果。
(五)實現“一站式”結算。
大力推進新農合、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保險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聯共享,實現信息交換和新農合、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健康扶貧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各項衛生健康制度支付的部分,個人只支付自負部分。鼓勵各地在統籌區域內推行“先診療、後付費”服務,進一步減輕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就醫費用支付壓力。相關部門和經辦機構應及時審核結算醫療機構墊付的資金,並可預付部分資金以緩解定點醫療機構資金墊付壓力。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投入政策。要落實財政扶貧投入責任。中央和省財政將繼續加大貧困地區衛生計生專項資金的轉移支付力度,推動健康扶貧工程順利實施。
(二)強化人才綜合培養。要綜合採取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訂單定向免費培養、全科醫生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等方式,加強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要探索縣鄉人才一體化管理。要根據貧困地區需求,組織開展適宜技術項目推廣,開展分級培訓,規範技術套用。要有針對性地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到2020年使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2名醫師、每個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掌握5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為常見病、多發病患者提供簡便驗廉的中醫藥服務。要制訂政策措施,鼓勵優秀衛生人才到貧困地區服務;探索基層衛生人才激勵機制,對長期在貧困地區基層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在職稱晉升、教育培訓、薪酬待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三)充分動員社會力量。要完善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參與健康扶貧工程的政策措施,支持各類企業進行社會捐贈、基金會設立專項資金參與健康扶貧工程。要按規定落實扶貧捐贈稅前扣除、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向貧困地區。要加強捐贈資金使用監管。充分發揮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作用,整合社會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為貧困地區送醫、送藥、送溫暖。要搭建政府救助資源、社會組織救助項目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救治需求對接的信息平台,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等為患大病的貧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