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跡,社會評價,
事跡
在1997年官秀琴與妓權團體為廢娼政策所進行的抗爭里,包括了體制內與體制外的做法。體制內的部份有行政訴願、行政訴訟及成功遊說市議會做出緩衝兩年廢娼的決定。但因為當時的市長陳水扁拒不執行市議會決議,官秀琴與妓權團體又繼續進行體制外的街頭活動,向社會大眾發聲。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社會對娼妓的成見使然,在許許多多的抗爭活動中不免遭受到民眾如吐口水等惡意的對待,因此比起一般街頭運動更為辛苦。也因為社會對娼妓的污名化,當時許多公娼都是戴著帽子、以遮掩住臉孔的模樣出來抗爭。而官秀琴算是其中特別不同的一位,她並不因為自己的職業受人輕視就遮掩自己,反而大方地為她的公娼姐妹們站出來說話;儘管她自己出身寒微,又幾乎沒有受過什麼教育,但在相關座談會上,即便要面對許多高學歷的專家學者,她依然慷慨陳詞、不為所懼。七月底,報馬仔再度傳來訊息:“中央拼治安要抓色情,台北市又有暑期加強取締色情專案,你們到九月底都最好不要開”;“取締色情,不能開店”,無異是壓倒她的最後一根稻草;不能開業,每天還錢莊的錢那裡來。
長期以來對她相當熟悉的妓權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對她的死因有詳盡的剖析:
就如果連強悍如她,都被扁(1997年台北市長陳水扁)的廢娼、蘇(2006年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拼治安與馬(2006年台北市長馬英九)的掃黃,逼到以死解決問題;那么她的死,當然不是個人問題,而是再度證明政策殺人!
社會評價
在台北市政府廢娼之前,台灣性產業議題一直沒有浮上檯面。儘管相關問題一直存在,卻也未曾有人在此議題上著墨,更別說為性工作者爭取權利、發起妓權運動。而廢娼之時,除了前來關心的社運人士、學者之外,人稱官姐的官秀琴,以性工作者的身份站出來為性產業辯護的舉動,不僅具有底層弱勢挑戰強權的意義,更震撼了當時的社會與婦女團體,衝擊她們對性產業的認識與觀感。何春蕤、寧應斌、丁乃非三位學者在悼詞中說道:
我們對性工作的啟蒙是從官姐開始的。1997年9月,台北市政府廢娼,當時串連著常德街同志被惡意臨檢事件,舉辦了一場批判都會區掃黃反性的座談會,主題是“公娼存廢”的議題,座談的目的當然是喚醒大家的注意,也對女性主義的某種觀點被用來推動廢娼政策提出批判。就在這場座談會中,我們第一次遇到了官姐,遇到了讓我們這些知識份子汗顏動容的再教育機緣。
官秀琴女士的死,引發了台灣社會對性產業的重新審視;就在她去逝的訊息傳出後不久,隨即有學者為文呼籲社會各界要正視性產業的相關議題。彭渰雯、陳美華在〈停止懲罰底層性工作者〉一文中說道:
官姐之死,對我們造成很大的震撼,我們相信對於反娼女性者和當年參與決策者也應該有所警示。性交易政策牽扯的利益與價值雖然複雜,但是身為婦運者和人道主義者,應當對於一個主要目標有所共識:那就是改善弱勢女性的處境。以這樣的共識為基礎,現在就是我們重新開啟政策對話,加速修法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