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開

官員財產公開

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在中國國內首次提出是1987年,至2014年已有27年時間。2012及2013年,“表哥”、“房叔”們不停被輿論曝光,大學生接二連三申請官員工資公開,輿論和官方繼續討論條件時機是否成熟,而官員財產申報試點也繼續在各地浮現。2012年底廣東被確定為試點的地區分別是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和韶關始興縣三個縣區。

2014年2月,湖南冷水江市公布市各政府機關、單位的公務員工資,絕大多數在2001至4000元之間,受到社會廣泛關注。這一公開制度啟示財產公開正能量。

基本介紹

試點設立,公開歷程,試點介紹,建設難題,試點情況,公開狀況,法國,美國,俄羅斯,

試點設立

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一直被賦予預防腐敗利器的重責。這項1987年在國內首次提出的制度,歷經25年時間,其引發的話題在2012年繼續撩撥著公眾的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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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廣東省第一次將這一試點工作提到了省級層面。與此同時,兩位與決策層關係密切的反腐敗問題專家不約而同地從中國30多年前興辦經濟特區的成功經驗出發,提出了“特區”的構想,不免引發外界格外關注。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撰文提議,辟出若干縣區試點“政改特區”,在“特區”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並有條件地實施“特赦”。參加了11月30日中紀委座談會的著名反腐敗問題專家任建明最近系統闡述了他兩三年前提出的“廉政特區”構想。

公開歷程

2011年2月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再次專程來到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訪談室,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同海內外網友進行線上交流。這已經是溫總理第三次同海內外網友進行線上交流。在回答網友問題時,溫總理說,從長遠看,我們還是應該實行政府領導人財產公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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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9日是上海代表團開放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十八大代表、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表示,要逐步實行財產公開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備的、便於民眾監督的辦法,才是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最有效的途徑。對於是否會帶頭公開財產的問題,俞正聲表示,只要中央決定,自己很容易公開,“因為我沒有多少財產”。無獨有偶,同一天,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回答有關官員財產申報的問題時表示廣東也在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我們會繼續探索。
反腐反腐
2012年,呼籲官員公示其家庭財產的社會情緒已經接近一個臨界點。2012年一系列大學生申請官員工資公開的行動,無疑正是此種情緒的一種曲線釋放。
2012年4月13日,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雷闖通過特快專遞向國家菸草局、衛生部等53箇中央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信,要求申請公開53位部長(局長)在2011年的全年工資總額及工資的各項具體金額。
40箇中央部門回復了雷闖,但無一公開官員工資。大多數部門給出的理由是,該部門部長(局長)工資薪金方面的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定義的政府信息。
陝西省安監局長楊達才、福建省交通廳長李德金、蘭州市長袁占亭因戴“名表”而被網友“揪住”。三峽大學學生劉艷峰、重慶工商大學學生楊璠、四川大學學生張孝歡隨即跟進申請公開這些官員的收入情形。但這些學生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要么被回復不屬於該單位信息公開範圍,要么乾脆埋頭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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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國財產申報制度的歷史已為時不短,自動議肇始至今已有25年時間。而社會各界熱議的重點也不在官員財產的申報,而在於向社會大眾公示。
198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要研究是否建立領導幹部財產申報制度。1994年《財產申報法》被正式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但未能進入實際立法程式。1995年4月30日,中辦與國辦聯合印發的《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第一次明確提出對中國官員的收入實行申報。2010年6月,兩辦再次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但是,這些規定中,均沒有提及財產公開。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反腐專家林喆表示,已推行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很大程度上流於形式,因為欠缺審查機制,更沒有問責,“官員在紙上填完了,組織部門密封起來,就鎖到柜子里去了”。
第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雲已經連續7次向全國人大提交了建立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的建議,中紀委、監察部給他的答覆也只是從“正在積極開展工作”,到“適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再到“結合實際對制度設計進行了研究論證,並已經著手起草建議稿”。至於這一建議稿何時遞交全國人大,《財產申報》法何時納入立法規劃則從未出現在答覆的表述中。

試點介紹

學界關於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公示官員級別、公示範圍、公示條件是否已經成熟等爭議從未停止。自下而上、由各地自發推動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試點也仍在繼續。
據不完全統計,歷年來我國已有27個市、縣進行官員財產公開的試點。但這些試點如星星之火,此起彼熄,最終都沒能“燎原”,很多試點熱鬧一陣後就改弦更張,退步到原來的只申報不公開。
光是2012年被媒體披露的試點地區,就有江蘇淮安、南京江寧區、浙江磐安等多個地方。而輿論最為關注、也被寄予厚望者,是廣東省在2012年最後一個月提出的三地試點,重新燃起了民眾對這一制度不久之後在全國推行的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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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最終被確定為試點的地區分別是珠海橫琴新區、廣州南沙新區和韶關始興縣三個縣區。
27試點市縣名單
地級行政區5個:
新疆阿勒泰地區、重慶市黔江區、重慶市江北區、寧夏銀川市、江蘇淮安市。
縣級行政區22個:
浙江慈谿市、象山縣、桐廬縣、磐安縣;湖南瀏陽市、湘鄉市;安徽廬江縣、青陽縣;江西黎川縣,寧夏青銅峽市;江蘇宿遷泗陽縣、泗洪縣、宿豫區,無錫北塘區,徐州賈汪區、鎮江丹徒區、南京江寧區;遼寧錦州古塔區;湖北荊門掇刀區;廣東佛山順德區,韶關始興縣;四川高縣等。

建設難題

2012年11月30日,在新任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召集的8位專家學者座談會上,就有6位提及了要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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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也在座談會上表示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王岐山書記回應專家們的建議說,有信心搞,但也有很大的困難。王還舉了遺產稅的例子做類比,表示要推行這一制度具體問題還有很多,不會馬上就出台政策。
這只是在官方舉辦的座談會上熱烈討論此一制度的一個實例。事實上,在整個2012年,每一次官員腐敗案例曝光後的制度追問環節幾乎都無一例外地歸因到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遲遲未能推行。
不但是法學家、反腐學者在這一年裡對這一制度頻頻提出自己的主張,就連經濟學家也參與到了這一問題的討論中。
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爭議過程中,“特赦”的主張總是如影隨形。2012年12月17日,中紀委直屬的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表示,腐敗分子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了,並且在案發後,經查實退回的贓款與實際情況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這樣可以減輕這些已經有腐敗行為的人對反腐敗的抵抗,以換取他們對政治體制改革的支持。李永忠稱這種做法叫“有條件的部分赦免”。
不過,在“特赦”的全社會共識尚未形成之時,資深反腐專家任建明、李永忠不約而同地從中國經濟特區的體制創新上尋找靈感,呼籲通過設立“特區”來推動中國反腐敗事業,只不過一個命名為“廉政特區”,一個喚作“政改特區”,都主張先行在“特區”範圍內推行“特赦”政策,以化解腐敗呆賬。

試點情況

宣傳板上“曬工資”成為“反腐視窗”
坐落在粵北山區的韶關市始興縣,原本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經濟欠發達的小縣城,卻因成為財產公示的試點一炮而紅。始興縣太平鎮政府,一樓大廳進門處左手邊的“政務公開欄”中,該鎮領導班子13名成員的收入清清楚楚地列在表格里,工資、崗位補貼標準、通訊補助等數據一目了然。
“黨委書記、人大主席總收入2720元、工資2100元、崗位補貼標準620元、通訊補助(移動加固話)360元;黨委副書記、鎮長總收入2702元、工資2082元、崗位補貼標準62元、通訊補助(移動加固話)360元;黨委書記2480元、工資1900元、崗位補貼標準580元、通訊補助(固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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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始興縣財政局、始興縣地稅局、城南鎮政府等單位,宣傳板上“曬工資”幾乎成為了一項“例牌制度”。除領導班子的收入外,公務車輛費用、財務收支也進行了公布。收入上,只是項目的細化略有不同,不同單位的領導幹部在收入上也存在差異。
譬如,財政局局長的總收入是3944元,其中工資是1331元、津貼補助是2613元;地稅局局長2012年1到11月的總收入是64446.25元,其中工資是16005元、崗位補貼標準是48441.25元。
始興縣的大多數部門都把宣傳板放在較為明顯的位置,一名職能部門的副局長說,從2012年6月開始,縣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按照紀檢部門的統一部署,在辦公樓的宣傳板上“曬工資”,為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試點邁出了第一步。

公開狀況

法國

法國早在1998年就制定了《政治家生活資金透明度法》,這是規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一項專門法律。根據該法規,憲法委員會在《政府公報》上公布總統選舉的結果時,必須附上當選者的財產申報單。參議院和國民議會(議會下院)的議員在上任後的1 5天內,也必須向各自所屬的議院辦公廳提交一份以其名譽作保的準確、真實的財產狀況申報單。此外,所有政府成員和一些地方官員在被任命或上任後的1 5天內,要向專門委員會的主席提交一份個人財產狀況申報單,並在任期結束時,再次提交一份新的財產清單。議會辦公廳或委員會按法定程式對申報者的財產變化情況作一份報告,並將其公布在《政府公報》上。一旦公職人員被發現擁有的財產與其合法收入不相符,而該官員又不能說明其正當來源,即視為非法所得而予以懲處。
法國《公職總法典》規定,"禁止公務員兼任其他有利可圖的工作"。而且,當公務員的配偶以職業身份從事一項有利可圖的私人活動時,該公務員必須向其所屬的行政部門或公共事業單位聲明。
正是依靠這一套完備的財產申報制度,法國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官員的清廉,對公職人員的腐敗行為進行防範和打擊。

美國

到目前為止,美國的財產申報制度已經有了超過30年的歷史。在這30年中,包括一名美國眾議院議長在內的不少美國高官都曾因為這項制度而受到懲處。
美國的財產申報制度始於1978年頒布的《政府官員行為道德法》。根據這項法律,包括總統、副總統、國會議員、聯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機構的工作人員,必須在任職前報告自己的財產狀況,上任後還須按月申報。同時,財產申報不只限於申報者本人,還須包括其配偶和撫養子女的有關情況。除在國家安全部門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員外,各受理申報的機關均須將財產申報資料公開,供大眾查閱複印,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根據規定,必須申報的內容包括各種渠道的利益所得、接受的禮品以及資產和負債等。同時法律還規定,聯邦政府公職人員在離職後被禁止從事某些活動,目的就是為了減少腐敗和防止政府官員通過不正當手段謀利。
此外,該項法令還對官員接受禮物和酬金的披露進行了細緻明確的限定。對於拒不申報、謊報、漏報、無故拖延申報者,法務部可對當事人提出民事訴訟,對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的人,法務部可提出刑事訴訟。
財產申報制度實行之後,美國有很多官員都因違反規定而受到了處理。例如美國前眾議院議長詹姆士·賴特,他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迫辭職的眾議院議長。導致他辭職的直接原因是有關部門發現他在1989年之前的10年中曾經6 9次違反國會關於議員財產收入的法規。其違規的主要事實包括,接受了一位房地產開發商的累計價值14萬多美元的饋贈;違反有關議員演講費收入的規定,通過出書獲取稿酬5萬美元且沒有進行申報。為了查清賴特的問題,眾議院道德委員會進行了歷時10個月、耗資150萬美元的調查,最終迫使賴特辭去眾議院議長職務。
在過去30多年裡,財產申報制度成為美國政府打擊腐敗的有力工具。通過審查官員的財產狀況,可以及時發現和剷除腐敗的苗頭。在政府直接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之下,美國政府官員輕易不敢以身試法,絕大多數官員都會老老實實申報自己的財產。不過,知法犯法的事情還是屢見不鮮,財產申報制度也並不可能完全杜絕腐敗。

俄羅斯

1997年5月,時任俄羅斯總統葉爾欽頒布命令,首次規定總統、總理、總統辦公廳和政府辦公廳高級官員,以及地方行政長官等,必須每年向其常住地稅務機關申報自己名下的收入和財產。此後出任國家元首的普京,在申報工作上基本沿襲了前任的做法。
不過,這個制度落實起來遇到了不少麻煩。俄《導報》援引俄總檢察長柴卡的話稱,2006年8月至10月,檢察機關在11個政府部門發現了約5萬起違法情況,其中主要問題就是收入申報。
2008年俄總統大選時,除梅德韋傑夫外,其餘競選者都出現了申報不實的情況。梅德韋傑夫當選總統後,掀起了"反腐風暴",並將財產申報作為突破口之一。其中,2008年12月出台的俄國內首部《反腐敗法》規定,除國家和地方行政官員外,諸如法院、檢察院、警察、軍隊、安全部門、選舉機構的工作人員都被納入申報人之列,而且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也必須一同申報。與此同時,在不涉及國家機密的基礎上,申報資料將在媒體上公開。
梅德韋傑夫還以身作則來推動公務員收入和財產申報工作,並提議建立收入和財產申報信息核查機制,以及起草反腐敗司法鑑定的法律草案。在2009年3月10日舉行的總統反腐敗委員會會議上,梅德韋傑夫表示,雖然沒有要求總統申報財產的規章制度,但自己2009年年內將作出相關決定。"我認為,總統年度申報的做法,應該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國家公職人員履行相應的法律法規"。他還宣布,如果官員拒絕向有關機構提供收入和財產情況,將面臨被開除公職的懲罰。
不久後,俄羅斯總統兌現了自己的承諾。2009年4月6日克里姆林宮官方網站公布了梅德韋傑夫一家的財產狀況。俄政府官方網站則緊接著於7日公布了普京總理一家的收入和財產狀況。在總統、總理帶頭下,俄政府成員也紛紛亮出"家底"。
官員收入和財產申報舉措在俄羅斯社會引起了不小的反響。全俄社會輿論研究中心2009年4月初的一項民調結果顯示,多數俄羅斯人認為梅德韋傑夫倡議的官員及其家屬申報財產是有益的舉措,但仍存在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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