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希尹家族墓地,位於吉林省舒蘭市小城鎮東北12華里馬路村境內,吉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6月25日,“完顏希尹家族墓地”由國務院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墓地總面積約14萬平方米,墓地分為5個墓區。各墓區均依山而建,每個墓區均有神道石刻。葬有上至其父完顏歡都、希尹本人及其子,下至其孫完顏守道、守貞、守寧及其曾孫守道長子完顏珪、次子完顏璋等直系親屬的墓群。
1980年春,原吉林省文物工作隊對該墓地進行全面複查和清理髮掘。共發掘墓葬14座,計有大型石室墓、磚石混築石槨墓、磚室石槨木棺墓、磚室石槨石函木匣墓、大型石函木匣墓、小型石函木匣墓以及各種類型的石函墓,數量眾多且類型齊全。另又發掘了神道碑所在的土台。墓地採集並出土碑碣和墓誌多方。尤其是女真和漢字合璧的“昭勇大將軍同知雄州節度使墓誌”和其妻烏古論氏墓誌,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女真字碑在金墓中發現尚屬首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完顏希尹家族墓地
- 地理位置:吉林省舒蘭市小城鎮東北12華里馬路村
- 氣候類型:溫帶季風氣候
- 占地面積:約13萬餘平方米
- 景點級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著名景點:完顏希尹父子墓地
石函墓
神道碑
女真文、漢文昭勇大將軍同知雄州節度使墓誌
歷史沿革,建築格局,文物遺存,第一墓區,第二墓區,第三墓區,第四墓區,第五墓區,完顏希尹神道碑,價值意義,歷史價值,文化意義,
歷史沿革
196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將完顏希尹家族墓地列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間,墓地遭到嚴重破壞,完顏希尹神道碑遭炸毀,成碎片。
1979年,吉林省文物工作隊在對完顏希尹家族墓地複查時,為墓地劃定了保護範圍,並建設了控制地帶。
1980年春,原吉林省文物工作隊對該墓地進行全面複查和清理髮掘。共發掘墓葬14座墓誌中“選禮乾山”對今舒蘭小城子完顏希尹家族墓地即“冷山”的傳統結論提出了疑異。1980年度發掘並對五個墓區七組石雕進行祥細實測、著錄和拍攝,且對殘缺、損壞的石雕進行粘接和整修。在第二墓區發掘了希尹墓,為一大型石室墓,用修琢規整的花崗岩石材修砌而成。墓中陳放五個石函並出土有鐵券、蓮辮竹節形銅蠟台,仿定白瓷瓶和刻花白瓷碗等。希尹家族墓地是目前保存較完整和典型的金代墓群。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
198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吉林省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通知中將“完顏希尹家族墓地”重新公布。
1982年,舒蘭市人民政府在完顏希尹家族墓地的5個墓區分別設立了永久性混凝土標誌牌和說明。
2001年6月25日,完顏希尹家族墓地由國務院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編號為515800。其後,舒蘭市小城鎮成立了墓地保護工作站,並設專人進行管理。同時,墓地附近的馬路村專門聘請了3名文物保護員對墓地進行巡查保護。
2008年,舒蘭市政府成立了文物管理所,配備了3名專職人員,加大了對文物的保護工作。
建築格局
完顏希尹家族墓地保護區面積2200公頃。完顏希尹古墓共分五個墓區,總面積為136.360平方米。
墓地坐北朝南,後依山嶺,面朝溝川。整個墓地是用花崗岩條石築砌而成,做工精細、工程宏大。後任當朝左丞相完顏希尹嫡孫完顏守道為其祖父在墓地刻立:“大金故左丞相金源郡憲王貞完顏公神道碑”。五個墓群中的部分古墓被日本侵占東北時期所盜。加之由於“文革”的嚴重破壞,墓地已面目全非,現存大部分文物珍藏在吉林省歷史博物館。墓區的石人、石羊、石虎、石碑等現已複製一新,供遊人拜祭和參觀。
完顏希尹家族墓地有一定的分布規律,大體是後依山嶺,前向溝川,座北朝南,背風向陽。吉林省文物工作隊於1979和1980年,對完顏希尹家族墓及其附屬物——石雕刻物進行了複查、清理、發掘和修復工作。他們將墓地依據墓葬的分布情況劃分為五個墓區。東溝為一、二、三墓區,西溝為四、五墓區。五個墓區共有七組石雕刻物,每組石雕刻物基本上都是由成對的石柱、石虎、石羊和石人組成。石人分文臣、武將兩種。個別墓地還有石供桌。同時在墓地還獲得了數塊墓碑,初步搞清了各墓區埋葬的一些墓主人的姓名和官職。下面就分別予以記述。
文物遺存
第一墓區
第一墓區在東村大松樹屯東北約400米處,小城鎮通往柳樹河村的鄉路右側。墓前有石望柱一對,石虎、石羊各一對,石人兩對,石供桌一對。(《舒蘭縣文物志》載:此地有石柱兩對、石羊兩對、石人三對,石供桌二對)。此墓區在偽滿時期被日本人盜掘,因沒見到正式報告發表,隨葬品不祥。從暴露的墓室看,均為青灰色石板立砌,呈長方形。數年前,吉林省博物館將這個墓區完整的石人、石羊、石虎運至吉林省博物館陳列。現原址尚存殘石人一個(無頭),殘石羊一個,殘石柱一個。在距石人四米處還有被盜掘的石棺墓一座,此墓室東西長約4米,南劍寬約兩米。1969年當地農民在墓地附近揀到“金紫光祿……”殘墓碣石一塊。1979年考古工作者又在此墓東南50米處採集到“吵看郎君”石碑一塊,落款為大定十年。在墓前數十米處,還有兩個青花崗岩柱座,間距為11.75米,象限角為南偏東60度。可知原墓前石雕刻物的間距為11.75米,象限角為南偏東60度。可知原墓前石雕刻物的間距為11.75米,方向是西北、東南向。此墓區石雕刻物較其他墓區都要高大,文、武石人的身高分別達到1.90米和1.97米。在柱座西有一殘碣,長0.95米,寬0.66米,額(半園型)寬1.25米,高0.84米,厚0.30米,因此殘碣風化嚴重,已看不到任何字痕。
此墓區主要墓主人官職較高。由殘碣“金紫光祿……”推知該墓碣上刻字全文應為“金紫光祿大夫之墓”。據《金史·百官一》記載:“吏部文官正二品上曰金紫光祿大夫,下曰銀青榮祿大夫”由此得知此墓主人為正二品官員。經過對比我們對正二品官員之大小還能有較明確的認識。完顏希尹蒙冤遇難受連累的右丞相肖慶,在希尹平反時一同得到平反。平反後熙宗追贈給肖慶“銀青榮祿大夫”之爵(希尹傳中記述贈肖慶銀青光祿大夫,應為銀青榮祿大夫之誤)。可見此墓主人的爵位不小於右丞相肖慶。
根據各種情況判斷,此墓主人很可能是完顏希尹的嫡孫完顏守貞。完顏守貞曾官拜尚書左丞、平章政事。據《金史·百官》記載,這兩個官職均屬正二品官員,這與“金紫光祿大夫”爵位相附,完顏守貞主要活動在章宗時期,他死於公元1201年以後,這已是金國晚期,守貞死後三十年左右金朝滅亡。守貞是希尹家族中在金晚期唯一一位官職這樣高的人物。這個時期金朝文化受中原影響較前期更深,這與該墓區石雕刻物的藝術特點亦相一致。該墓區的武士所載的頭鍪與宋朝武士所佩戴的兜鍪基本相同,是整個墓區唯一如此裝束的武士,這反映出金晚期文化特點,但若確定此墓確實是完顏守貞,目前尚無可靠的證據。1983年5月,小城林場不顧國家古文物保護的有關規定,有一墓區正中開闢出一條林道,將一墓區完全破壞了。
第二墓區
第二墓區座落在第一墓區西北約250米處,從崗梁向南伸出的一個平坦的山包上。完顏希尹就葬在此地。這裡曾有“大金故尚書左丞相金源郡貞憲王完顏公神道碑”。此碑高一丈,幅四尺五寸,厚一尺三寸五”龜趺高0.43米,首尾長2.3米,碑額為立體透雕的四龍互相纏繞,龍頭向下。中部陰刻纂書“大金故尚書左承相金源郡貞憲王完顏公神道碑”二十個大字。碑身正面陰刻豎讀二十七行,碑身背面陰刻豎讀漢字二十四行,計二千八百餘字,詳細地記述了完顏希尹的生平事跡。字屬顏體,為金代著名文人王彥潛撰文,大名府路兵馬都管判官任詢書丹。此碑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當作“四舊”炸碎。1979年,吉林省文物工作隊將被炸毀的殘碑收集起來,運至吉林省博物館保管。
據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吉林省舒蘭縣古蹟古物名勝天然紀念物》記載:“據傳二十年前,墓尚可辯,前有石桌,周有土桓高三尺許,桓外小碑數十,今覓不見”。
完顏希尹家族墓地第二墓區有三組石雕刻物。在“神道碑”西偏北50度,距“神道碑”遺址約30米處,現存石人、石羊、石虎各一對,石柱一個。石人為文武各一,文東武西,身高均在1.45米左右。石虎高1.15米,底寬0.54米。石羊長0.98米,高0.72米;石柱高1.78米。兩行石雕刻物間距僅3米。在“神道碑”西30—40米處原來也有完整的石人、石羊、石虎和石柱。其位置是從南至北石柱一對(現在有三個,其一應是前組短缺那個),石虎一對、石羊一對,文東武西石人一對,尺寸與前處基本相同。從此處再往西20—30米處還有一組石刻物,現僅存石人一對(無頭)和石望柱的底座。
1980年7月,吉林省文物工作隊在該墓區第二組石雕群體正北十餘米處發掘了一座用花崗石岩條壘砌的石室墓。墓前有土砌的斜坡墓道,後接橫向長方形天井,墓門用碩大厚重的石板封堵。整個墓室用修琢規整的花崗岩條砌築而成。
該墓室結構嚴整,規模宏大,猶如一間地下房屋。在墓室裡邊靠牆排列著五具裝有骨灰的石函,中間一個石函比左右的四個石函略大。從墓室中出土的器物有長方形鐵卷一方。此卷疑是金太宗在希尹參予領導的滅北宋戰爭結束後“嘉其功賜誓卷以寵異之”的那方鐵卷。
據《金史·百官志四》載:“鐵卷以鐵為之,狀如卷瓦,刻字畫欄以金填之,外以御寶為合,留內府以賞殊功也。”得此卷者享有“除當赦不原之罪,余釋不同“的待遇。從墓室中出土的器物還有蓮瓣竹節形銅蠟台一對.未燃盡的蠟燭一截,仿定窯白瓷瓶一對,白瓷碗四個。在石函中還出土了包骨灰用的殘絲織品數塊。從發掘現場發現,完顏希尹“神道碑”並不在希尹墓正前方。此外,在二墓區發現金代特有的布紋瓦片和青磚,說明該墓區尚有磚瓦結構的地上建築。
1992年,小城鎮農民在希尹家族墓地二號墓區附近發現一塊殘碣,上面刻有“太子少傅之墓”的字樣,旁刻小字大定十年歲次庚午……謹記。現已知希尹家族中唯其胞弟完顏謀演死後追贈太子少傅之爵位,所以可以判定,在這裡尚埋葬著完顏希尹的胞弟完顏謀演。
在二墓區完顏希尹“神道碑”原址尚有光緒二十年吉林將軍長順在“神道碑”東側所立的碣石。此碣石為二石對榫銜接而成。其底座呈工字形。現已倒塌,不過字跡清晰。
第三墓區
第三墓區在完顏希尹墓西北一公里許的一條南北走向的溝谷之中,該墓區的主要墓主人是完顏希尹的嫡孫完顏守道。這裡墓前石雕原來的位置是:墓前是一對文官,相對而立,其高度為1.50米。文官南5.4米左右是一對武將,身高1.78米左右,亦相對而立。再往南5.60米左右是一對石羊,石羊身長約1.12米。石羊前3.8米是一對石虎,石虎高1.20米。石虎前應該有一對石望柱,現在不見。兩列石雕刻物的距離為5.7米左右。現僅存東側一排石刻物即文、武官員各一,石羊、石虎各一,另一側石雕刻物已不見。在石人北側1979年曾發現墓碣座五個,清理髮掘墓葬一座。考古工作者在墓頂東南邊緣挖開表土層25公分,在此處發現一塊“阿里郎君墓”碣石和一些碣石碎片。清理中發現盜洞一個,可知此墓已被盜掘。墓室距地表1.70米,墓室方向為北偏東20度,墓室為磚砌,內有石槨,上用兩塊長2.40米寬1.30米厚0.12米的大石板覆蓋。磚室與石槨之間填有0.10米厚的木碳,槨蓋頂部和石槨底部也鋪有一層木炭。因在石槨內發現鐵棺釘,可知槨內有木棺。在石槨蓋上發現“大尉……濮國公……”、“公諱守道”的墓碣殘段。由此可知此墓主人為完顏守道。
第四墓區
第四墓區在第三墓區南約1.5公里左右的一條南北走向的狹谷中。原來這裡有石柱兩個,石虎一對。石虎高1.X米,底寬0.60米。有石羊一對,石羊身長1.20米。有石人一對,文東武西,文官身高1.5米左右,武將高1.7米。石柱、石虎、石羊、石人由南向北依次排列,各種石雕刻物的間距為2.8米左右,兩行石雕刻物的行距為5.78米左右。現在石柱只剩一根,且已殘斷,其它石雕基本完好。1979年,考古工作者在這裡清理了一座已被盜掘的殘墓。在距地表1.6米深處發現石函一個,系長方形,方向是北偏東20度。石函長1.48米,寬1.05米,高為0.76米,分蓋、身兩部分。用火成岩石料鑿刻而成。形制規整,素麵雅致。在石函內出土兩方字跡清晰,完整的墓誌碣:一為“昭勇大將軍同知雄州節度使”墓誌,志的右首邊頭小字有漢字與女真兩種文字;一邊完顏壽為其父昭勇將軍與其母烏古倫氏以禮合葬的墓誌,共110餘字。前一墓碑為青花崗岩質料,高68—厘米、寬27厘米,額寬32厘米。碑額突出呈半圓形。其二亦為花崗岩質料,高51厘米,寬26厘米,碑額亦突出呈半圓形,其上陰刻豎排漢文楷書八行計111字,這兩塊碑石均在吉林省博物館保存。
第五墓區
第五墓區在第四墓區西南約2公里的山谷坡地上。由於這裡地處西溝,距居民較遠,該墓區基本保存完好。這裡原來從南向北豎立著石柱、石虎、石羊、石人各一對。石人為文官、武將各一,與其它墓區不同的是該墓區石人的位置正好相反,是文西武東,大概與墓主人完顏歡都是金最著名的將領之一有關。文、武官員的身高均在1.80米左右。石虎高1.40米左右,石羊身長1.80米左右。石虎高1.40米左右,石羊身長1.8米左右。這裡的石柱也與其它墓區不同,是兩個形狀不同的石望柱,西邊石柱與其它墓區基本相同,底面為六角形,高1.84米,底直徑為0.33米。頂為球形。東邊石柱的柱頂似類人猿的頭,柱底面為八角,高1.94米,底長0.41米,寬0.32米。這兩石望柱為何不同,目前尚不清楚。
1978年當地農民在石人南側約50米處的耕地里,發現已殘的“招討……奉斜……”殘墓碑一塊。1979年考古工作者又在石人北側5米左右的表土中採集到刻有“……代國公之”殘墓碑一塊。完顏希尹的父親叫完顏歡都,死後被迫封為開府儀同三司代國公。由此可知這裡的墓主人是完顏希尹的父親,完顏歡都。
五個墓區的墓室結構不盡相同,它們比較全面地反映了金代埋葬習俗及各族文化的相互影響。其中石棺墓是東北中部地區青銅時代穢貊等族普遍流行的葬具;石函墓與佛教傳人有著密切的關係;石室墓不能否認是受高句麗石室墓影響的產物;而磚室石槨棺墓顯然是仿宋的形制。至於石雕,則明顯看出是受中原的深刻影響。其結構和造形都與河南鞏縣宣陵相似。而且石雕刻物的組成也是沿襲宋制:“墳前所有石羊、石虎、石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兩人”。而查《金史》,則並無具體規定。宋朝還規定“棺槨皆不得雕彩畫,施方牖欄,棺內不得藏金寶珠玉”,從發掘的墓葬中可以看到希尹家族墓葬基本附合這些要求。
完顏希尹家族墓地是我國東北地區現有為數不多的金代重要遺存之一,是研究金代軍事、政治、文化等方面重要的實物資料,它不僅可以補充《金史》記載的不足,而且可以糾正《金史》記載的錯誤。對於這樣重要的遺存,應當倍加珍惜和愛護。
完顏希尹神道碑
完顏希尹家族墓地是在清代光緒年間被發現的。著名的完顏希尹“神道碑”自然同時被發現。早在清光緒二十年(1895年),楊同桂即發現了完顏希尹“神道碑”。當時見到的碑文已是“漫滅什二三”,並且“碑身中斷倒塌”。由於當時吉林將軍長順等人認識到此碑“可補史闕”之重要價值,遂“命鍛人塌而立焉”,又由於長順將完顏希尹“神道碑”的碑文載人他所主修的《吉林通志》,才使這一重要古碑碑文馳名中外。並為我們提供了極其珍貴的研究資料。應當說,當年的吉林將軍長順在保護完顏希尹“神道碑”方面做了一件好事。該碑文還經羅福頤先生校錄收入《滿州金石志》中。吉林市圖書館亦藏有此碑的拓片集冊。此碑在文革中遭到嚴重破壞,被炸毀。其殘片先收藏於吉林省博物館。
價值意義
歷史價值
完顏希尹家族墓地有豐富的隨葬文物,蘊藏著豐富的女真文化。墓地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後,吉林省文化廳、吉林省文物局多次到墓地進行調研,認為墓地遺址是研究金代軍事、政治、文化的實物資料,發現的碑文為研究金代女真文字的字形、字型變化提供了重要依據。出土的文物和墓前的石雕刻物對研究金代社會發展及金代雕刻藝術提供了實物依據,也為金代考古和歷史研究提供了珍貴的材料。墓室結構的不同,也反映了金代埋葬習俗及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影響。
另外,東北師範大學教授、金史研究專家、女真文字研究專家穆洪利教授說,完顏希尹是金代的開國功勳,也是女真文字的重要創製者之一。女真文字頒行後,成為金代的官方通用文字,對女真族的發展和社會進步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保護完顏希尹家族墓地,對研究金文化以及女真文字都有深遠的意義。
文化意義
完顏希尹家族墓地是滿族歷史文化的標誌性符號。吉林省是滿族的主要發祥地。依託豐富的歷史、民俗文化資源、培育多樣化的文化旅遊產品、建設有特色、有影響、有效益的文化旅遊目的地是吉林省對外旅遊的一大特色。滿族作為女真族的後裔,其文化一脈相承。在滿族文化中,可以找到許多從女真人那裡繼承下來的遺蹟,其中一些內容還成為了滿族文化的基本成分和核心。而被稱為薩滿第一人的是女真人完顏希尹,當年制定女真禮儀規範及各項制度的依然是完顏希尹。豐富滿族文化生活離不開歷史傳承,而在滿族歷史文化傳承中無論如何也離不開歷史傳承,而在滿族歷史文化傳承 中無論如何也離不開完顏希尹,其原因就是完顏希尹在女真和滿族文化中極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