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煊文

宋煊文

宋煊文(1855—1915) 字華章,祖籍山東省海陽縣乳山鄉桃花社杜家島棉花山(今歸乳山縣)。9歲入學,18歲歲父母相繼去世,中途輟學。勞碌之餘,猶發憤讀書,後考中監生

基本介紹

  • 本名:宋煊文
  • 出生地:山東省海陽縣
  • 出生時間:1855年
  • 去世時間:1915年
人物信息,人物經歷,

人物信息

宋煊文通曉法典,能言善辯,常替人寫狀鳴冤,排難解憂,頗受鄉里敬重。興辦新學初期,凡入學堂讀書者,皆被遺老譏為“洋秀才”、“忤逆孔孟”。宋煊文不避社會輿論,毅然供給長子宋坤吉、次子宋塤吉,分別畢業於黃縣師範、山東省師範學校;三子宋增吉、四子宋升吉,均在府立師範肄業;三個女兒亦就讀女子學堂。63歲時,曾徒步百里,送長孫宋欽元到海陽城裡高等國小堂讀書,深受校長和教員敬重。

人物經歷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支持次子宋塤吉籌集資金,購置設備,創辦“乳左公司”,為海陽最早的私營工廠,始開本縣實業救國之風。宋煊文倡行新學、新政,“人皆以為狂”,數年後,形勢發展正應所言。數十里內,辦一新學,行一新政,莫不請其出謀劃策。時有定論:“海陽風氣稍開,得力於此人者不少。”清政府喪權辱國,宋煊文憤慨不已,曾題辭抒懷:“炎黃子孫力拔嵩岳,豈容異邦舞爪猖獗!中華同胞心連肉結,怎忍父兄呻吟水火。‘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呼同胞,速醒覺,振鐵臂,驅洋魔,展鴻圖,重整舊山河!”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春,宋煊文目睹官府私加浮捐,魚肉百姓,憤赴縣署與知縣吳延祚說理鬥爭。
吳理屈辭窮,被迫革除“戶房”(縣財政機關)違法徵收的制錢、錢串、戶口、布袋、轎槓等雜費,並批准繳納錢糧時,制錢、銅元任便完納。民受其益。方奎接任知縣後,實施所謂“新政”,百姓叫苦不迭。宋煊文到縣衙對方奎陳述弊端。方置若罔聞,激怒宋煊文,臚列改革“新政”意見數條:籌款宜榜示以釋眾疑;巡警宜擴展以靖地方;學堂宜推廣以開風氣;征糧宜表明以安民心。其餘曰禁菸賭、曰行實業……。
遣次子宋塤吉帶陳條晉省呈稟巡撫,即被批准,飭令知縣“如稟照辦”。方奎既未遵行,且更加橫征浮捐。宣統元年(1909年)秋季,強令鄉民將銅元制錢按三七搭配完納錢糧;無制錢者,每兩丁銀加征京錢600文。翌年春季,猶按六折計算,不納制錢,再加征360文,引起百姓反對。宋煊文激於義憤,鼓動鄉民聯名上書10次,請求裁免浮捐。方奎不理。反而變本加厲,眾怒鼎沸。宋煊文再去縣衙,慷慨陳詞,為民請願。方奎怒道:“不要頂戴,也要收捐!”宋煊文針鋒相對:“不要性命,也要抗捐!”說罷拂袖下堂。
農曆三月二十四日,方奎派巡官丁占科到豐元居旅店,繳銷宋煊文監生證憑,旋即捕宋入獄,判刑10年;宋塤吉為父鳴冤,亦遭禁錮。四月二十九日,高啟旺等率眾攻破縣城,救出宋氏父子。五月初一日,宋煊文、高啟旺等迫使方奎接受九項要求,抗捐鬥爭暫獲勝利。宋煊文偕子歸里,其妻悲悽。他風趣地勸解:“塤子從小體弱多病,你怕他不好養,這會戴上皇帝御喝的‘項鎖’、‘手鐲’(指鎖銬),可以長命百歲了。”老妻破涕為笑。
後,方奎被革職,許延瑞繼任,對抗捐民眾進行血腥鎮壓。宋煊文率子出走東北避禍。翌年返鄉,仍四處奔波,致力於公益事業。民國4年(1915年)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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