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刑統校證》是2015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竇儀。
基本介紹
- 書名:宋刑統校證
- 作者:竇儀
- ISBN:978-7-301-26320-4
- 頁數:452
- 定價:¥80.00
- 出版時間:2015-11-12
- 裝幀:平
- 開本:16開
出版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出版信息
宋刑統校證 | |||
書號: | 26320 | ISBN: | 978-7-301-26320-4 |
作者: | 竇儀 等 詳定 岳純之 | 版次: | 1 |
開本: | 16開 | 裝訂: | 平 |
字數: | 520 千字 頁數:452 | 定價: | ¥80.00 |
瀏覽次數: | 129 | ||
出版日期: | 2015-11-12 |
內容簡介
《宋刑統》是宋代最重要的法典,也是研究宋代法制和宋代社會的最基本的參考書之一。目前通行的各版本《宋刑統》,雖然為我們認識宋代法制和宋代社會提供了有益幫助,但也存在各種缺點和不足。本書以目前所知《宋刑統》最早版本明抄本為底本,參稽群書,對《宋刑統》進行了全面、精細的校勘、說明和復原,相對於之前的各版本,具有版本權威、校證精詳、忠於原本等優點,應會對宋代法制、宋代社會及相關問題的研究起到一定推動作用。
目錄
前言 凡例
重詳定刑統卷第一名例律
一、伍刑 二、拾惡
重詳定刑統卷第二名例律
一、捌議 二、請減贖 三、犯罪事發 四、以官當徒除名免官免所居官
重詳定刑統卷第三名例律
一、誣告比徒及出入罪比徒 二、犯流徒罪犯死罪及流徒罪祖父母父母老疾家無兼丁留侍
重詳定刑統卷第四名例律
一、犯罪已發已配更為罪 二、老幼疾及婦人犯罪
三、贓物沒官及徵還官主並勿徵平贓 四、會赦不首故蔽匿及不改正徵收
重詳定刑統卷第五名例律
一、犯罪已發未發自首於財主首露 二、同職犯罪 三、公事失錯自舉
四、共犯罪分首從及不分首從 五、共犯罪逃亡已獲未獲分首從
重詳定刑統卷第六名例律
一、貳罪以上俱發及累並倍法 二、有罪相容隱 三、官戶奴婢犯罪 四、化外人相犯
五、斷罪本條別有制與例不同舉重明輕 六、雜條 七、一部律內餘條準此條
重詳定刑統卷第七衛禁律
一、闌入廟社宮殿門 二、宿衛人冒名自代
三、因事入宮殿輒宿未著門籍入宮殿、宮殿內作罷不出、登高臨視宮殿中
四、宿衛人被奏劾先收兵仗 五、應出宮殿不出通傳宮人書信 六、宿衛人不依職掌次第
七、夜開宮殿門出入向宮殿射 八、衝車駕隊仗 九、宿衛人上番不到
重詳定刑統卷第八衛禁律
一、宿衛人兵仗不得遠身 二、行宮諸犯同宮殿法宮內外行夜犯法、犯廟社禁苑
三、京城宮城門守衛人相代
四、越州縣鎮戍城及官府廨垣私度越度、冒度關津給過所、關津留難、賫禁物度關、越度緣邊關塞共化外人交易婚姻
五、外奸入內奸出烽候不警
重詳定刑統卷第九職制律
一、署置官過限貢舉考課 二、刺史縣令私出界在官不直、不上、之官限滿不赴 三
、從駕稽違 四、祭祀 五、合和御藥誤御膳、御幸舟船、乘輿服御物、外膳
六、漏泄大事 七、禁玄象器物 八、制書稽緩錯誤
重詳定刑統卷第十職制律
一、誤犯宗廟諱奏事及餘文書誤、應奏不奏、代官司署判 二、出使不返制命
三、匿哀聽樂從吉、冒榮居官、委親之官、冒哀求仕、父母被 囚禁作樂 四、指斥乘輿
五、驛使稽程驛使以所賫文書寄人、文書遣驛、乘驛馬 六、在外長官使人有犯
七、輸納符節遲留 八、公事稽程及誤題署
重詳定刑統卷第十一職制律
一、奉使部送寄人僱人 二、長吏立碑 三、請求公事曲法受財請求 四、枉法贓不枉法贓強率斂
五、受所監臨贓乞取強乞取贓、監臨內受饋遺、監臨內借貸役使買賣、遊客乞索
六、律令式不便於事
重詳定刑統卷第十二戶婚律
一、脫漏增減戶口疾老丁中小 二、僧道私入道 三、父母在及居喪別籍異財居喪生子
四、養子立嫡 五、放良壓為賤 六、相冒合戶 七、卑幼私用財分異財產、別宅異居男女
八、戶絕資產 九、死商錢物諸蕃人及波斯附 十、賣口分及永業田
重詳定刑統卷第十三戶婚律
一、占盜侵奪公私田 二、典賣指當論競物業 三、婚田入務 四、旱澇霜雹蟲蝗部內田疇荒蕪
五、課農桑 六、給復除 七、差科賦役不均平及擅賦斂加益輸稅違期 八、婚嫁妄冒離之正之
九、居喪嫁娶
重詳定刑統卷第十四戶婚律
一、同姓及外姻有服共為婚姻夫喪守志 二、娶逃亡婦女 三、監臨婚娶枉法娶人妻妾
四、和娶人妻七出、義絕和離 五、主與奴娶良人詐妄嫁娶 六、違律為婚定婚年限
重詳定刑統卷第十五廄庫律
一、牧畜死失及課不充檢驗畜產不以實、養療不如法、官畜 官車私馱載
二、養飼犧牲 三、乘駕損傷官畜官馬不調習 四、故殺誤殺官私馬牛並雜畜
五、犬傷害人畜標幟羈絆畜犬 六、以官奴婢畜產借人及自借畜產損食官私物
七、庫藏搜檢偷盜 八、假借官物不還監臨主司以官物私貸借及貸借人
九、損敗倉庫物 十、財物應入官私放散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