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至自《左傳·襄公十五年》,原文: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置諸其里,使玉人為之琢之,富而後使復其所。
基本介紹
出處,注釋,譯文,
出處
本文選自《左傳·襄公十五年》。《左傳》原名為《左氏春秋》,漢代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為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左傳》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它起自魯隱公元年(前722年),迄於魯悼公十四年(前453年),以《春秋》為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
注釋
- 受:接受。
- 或:有人。
- 諸(zhū):相當於“之於”。
- 弗(fú):不。
- 示:表明,把事物拿出來或指出來使別人知道。
- 以為:認為……是……。
- 故:所以。
- 爾:你。
- 若:假如。
- 皆(jiē):都。
- 喪:喪失
- 若:如。
譯文
宋國有個人得到一塊玉,把它獻給子罕。子罕不接受,獻玉的人說:“(我)把(這塊玉)給琢玉的人看,琢玉的人認為是塊寶,因此才敢獻給你。”子罕說:“我認為不貪(這種品質)是寶,你認為玉石是寶,假若把玉給我,(咱倆)都失去了寶。不如各人擁有自己的寶。”獻玉的人很恭敬地說:“小人擁有玉,寸步難行,獻上這塊玉以求免死。” 子罕把它放在自己的鄉里,讓工匠替自己雕玉,(賣掉玉)使獻玉人富有之後,讓他回到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