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Anshun cit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地點:安順市
- 類型: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政策措施,擬訂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安順市科學技術局
(二)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四)擬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負責全市科學數據匯聚、管理、套用和共享開放。
(六)編制市級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
(八)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九)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動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科技(園)區工作。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有關事項。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科學傳播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督查督辦、財務、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後勤服務、電子政務、機構編制、人事、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教育培訓、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科普宣傳、國有資產、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規;承擔政務數據管理和套用工作。
(二)高新技術與重大專項科。擬訂科研機構、科技創新、新型研發機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科技型企業培育、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組織開展產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議;提出相關產業領城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聯繫國防工業軍轉民工作;推進工業工程技術中心、企業孵化器等科研機構建設;開展工業等領域科技攻關,重大專項和相關科技項目的申報及管理;承擔建立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資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實施科技報告制度;組織管理相關領域科技合作項目。
(三)農業農村與社會科技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開展相關產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產業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大生態治理科技供給、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醫藥衛生項目攻關、轉化研究套用及推薦申報工作;負責推薦和管理農業科技園區等工作;指導中藥現代化產業建設;組織和管理相關領域科技合作項目。提出相關產業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成果轉化科(外國專家科)。擬訂對外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措施;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類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參與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統籌市際間、行業(領域)間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歸口管理來安的國(境)外專家,推動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承擔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組織實施科技計畫項目受理、評審、立項等工作;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安順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含單列紀檢監察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副縣級紀檢監察員1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現任領導
安順市科學技術局局長:吳婭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