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平壩區民政局

安順市平壩區民政局

安順市平壩區民政局,是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平壩區民政局
  • 隸屬: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起草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並組織實施。
2.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
3.監督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城鄉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全區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工作。
4.負責全區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和鄉鎮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政府駐地遷移和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與相鄰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邊界爭議。
5.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城鄉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6.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貫徹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協助、指導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7.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工作及其機構的管理工作。
8.負責區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各項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10.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11.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組織起草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政務、會務、文秘、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督辦和辦公自動化、信息化工作;負責協調辦理黨代表建議、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及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目標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制定局機關自身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經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區級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的預算、申報和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事業經費的使用,對各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財務監督;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承擔重大政策及重要課題研究;承擔起草有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
2.社會事務管理股(區人民政府地名區劃辦公室)。起草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實施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有關法規和規章;指導村(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以及村務公開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村(社區)委員會開展村(社區)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法規;承辦行政區劃調整和村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更名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區級行政區域界線及界線標誌的維護和管理;指導、協調區內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調處和承辦與相鄰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調處工作;指導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全區地名命名、更名審核工作;負責區內行政區劃與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審定工作,推進並監督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救助管理、兒童福利、慈善事業、養老服務和兒童收養工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工作及其機構的建設管理工作。
3.社會組織管理股(社會組織管理局)。負責全區社會組織的受理、審查、決定和監督;擬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承擔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區內活動及區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涉外活動實行報告和備案管理。

人員編制

區民政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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