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免辦理程式,根據《安順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市發[2007]15號)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安順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董事、監事的委派(更換),由市委企業工委徵求有關方面意見,經市委企業工委和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討論同意後,市委組織部和市委企業工委向市政府黨組呈報提名(推薦)人選建議,由市政府委派(更換)或按《公司法》規定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董事監事及市委委託市委組織部、市委企業工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任免辦理
- 編號:安市發[2007]15號
- 類型: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市委組織部
二、市委委託市委組織部、市委企業工委管理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中,、不屬於市委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其人選由市委組織部、市委企業工委按程式報市委專題會議審查同意後,市委組織部、市委企業工委向市政府黨組呈報提名(推薦)人選建議,由市政府委派(更換)或按《公司法》規定辦理。
三、市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任免使用市政府檔案;市委委託市委組織部、市委企業工委管理的企業領導人員任免使用市政府辦公室檔案,由市政府辦公室函告市政府授權出資的公司按《公司法》的規定辦理,並抄送企業主管部門及市直相關部門。
四、本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企業工委負責解釋。
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中共安順市委組織部 中共安順市委企業工委
附:安順市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名單
安順市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名單
1、安順市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2、黃果樹旅遊集團公司
3、安順市城市信用社
4、安順汽車運輸公司
5、黃果樹機場管理有限公司
6、安順市物資總公司
7、安順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公司
8、安順市供水總公司
9、安順市公共運輸總公司
10、黃果樹拍賣公司
11、燕安酒店